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法制园地
所有栏目
您的位置:主页 > 法制园地 > 法律法规 >

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1+7”机制全面建立

时间:2023-03-15 16:07来源: 水利部网站作者:网络

字号:TT
  近日,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加强“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座谈会,双方成功会签了《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了沂沭泗流域(连云港片)“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这是继徐州市、枣庄市、临沂市、济宁市、日照市、宿迁市之后,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与第七家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完成了沂沭泗流域7个地市合作机制全覆盖,形成了“1家流域管理机构牵头+7家检察机关参加”的合作模式,标志着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1+7”机制全面建立。

  在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过程中,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优势,积极主动对接流域范围内7家地市检察院,分片区建立协作机制。2020年6月,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所属新沂局与新沂市检察院、新沂市水务局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水务长+河道长+检察长”协作机制;2020年7月,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所属南四湖局与台儿庄区检察院、微山县检察院、沛县检察院签订了《京杭大运河(台儿庄—微山段)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协议》,建立生态保护协作机制。2022年5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要求,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加快协作机制建立进程,先后同流域7个地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实施意见》,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工作机制,实现了沂沭泗流域7个地市合作机制全覆盖,建立了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1+7”机制。

  下一步,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局将进一步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统筹协调优势,组织召开沂沭泗流域首次7地市“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席会议,畅通各地沟通交流渠道,推动典型案件办理,努力将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1+7”机制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合作样板,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wxc)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