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法制园地
所有栏目
您的位置:主页 > 法制园地 > 环境政策 >

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启动

时间:2023-02-27 15:52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作者:王瑜

字号:TT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是矿业领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用监管的重要抓手。为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形成促进经济发展的良好监管氛围,2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年度信息公示工作,及时督促和指导矿业权人通过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填报公示年度信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确定应公示矿业权底数,确定年度抽查名单前,符合条件的矿业权要及时清理移出异常名录;继续督促已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矿业权人加快整改。要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指标填报指导,对矿山基本情况中的年采出矿量、年消耗资源储量,非煤矿山采选指标中的实际入选矿量、原矿入选品位、精矿年产量、精矿品位,选煤情况中的原煤入选量,共伴生矿产利用中的入选矿石量、入选矿石品位、选矿回收率等相关指标做到应填尽填,对冶炼环节和部分洗选环节等确属部分矿山企业自身不能掌握或获取的数据,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组织相关单位统一处理。本年度矿业权人填报公示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通知》明确,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统一抽取不低于5%的矿业权纳入随机抽查名单,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专项抽查名单,4月30日前将确定的抽查名单在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公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健全各处(科、室)协同工作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创新核查检查工作方式和手段,鼓励采用数据分析对比、遥感影像、无人机等手段提升核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推广使用自然资源外业核查系统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各地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核查结果录入工作。
(责任编辑:wxc)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