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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环保社会组织组团赴嘉兴交流

时间:2019-08-12 14:21来源: 嘉兴市环保联合会作者:万加华 刘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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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协会会长赵通新、秘书长何勇、副会长代彥满等一行4人,8月9日专程来到嘉兴,交流探讨“嘉兴模式”以及环保社会组织与人民检察院联手合作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实践和经验。嘉兴市环保联合会会长张京生、常务副会长万加华、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连明、检察官史非凡等参加了交流活动。
   嘉兴市环保联合会作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理事单位,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充分发挥“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这一组织优势,团结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强化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从而成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为了充分体现环保社会组织的监督职能,去年以来,市环联还专门组织了一支精干小分队,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全市数十家重点企业涉污问题开展深度“体检”,持之以恒地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
   座谈会上,张京生和万加华先后向赵通新一行详细介绍了嘉兴市环保联合会为了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震慑环境违法犯罪,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动实施环保技术改造,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签署了《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协议》。这一协议的签署是落实依法治国、进一步提升“嘉兴模式”、实现环境法治的重要体现,同时也必将增强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勇气和信心。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连明在座谈时说,检察院作为公诉主体本身就拥有法定调查取证权,在履行职责时更容易搜集证据。而环保NGO作为公众参与的形式,在发现犯罪事实以及潜在的污染损害危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所以,为了更   好地发挥检察监督和环保社会组织在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执法监督并形成合力,我们检察院与市环联必须加强合作,对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以及配合协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地进行研究和探讨,以确保配合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转。
   赵通新会长对嘉兴市环保联合会的热情接待和经验介绍表示衷心感谢。他说此次来嘉兴学习交流收获颇丰,通过座谈,不仅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消除了对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方面的许多困惑。希望两会今后以此次交流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取长补短、相互借鉴,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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