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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市正式实施省5项地方环境标准

时间:2015-04-13 15:06来源: 承德新闻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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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记者在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正式实施省5项地方环境标准。此次修订的地方标准包括《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这些地方标准在部分排放指标上严于国标。

此次修订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设定了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烧结、球团、炼铁等工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严于国家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的污染物控制指标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等。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为50毫克/立方米、260毫克/立方米,国家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分别为100毫克/立方米、320毫克/立方米。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控制的污染物种类与国标一致。标准规定的主要指标限值同样严于国标,如玻璃熔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分别是30毫克/立方米、250毫克/立方米,国家标准分别为50毫克/立方米、400毫克/立方米。

为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提升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控制水平,我市严格按照省制定的《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提出在用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执行380毫克/立方米排放标准,新建燃煤锅炉则执行200毫克/立方米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农村地区采取必要的治理技术和设施,使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限值。该标准针对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来源、水质特征等,确定了pH值、色度、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数等11项主要控制指标及限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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