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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打击破坏生态犯罪专项行动启动

时间:2015-07-15 10:26来源: 河北新闻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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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宋柏松 通讯员李永利)秦皇岛市近日启动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年底前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护全市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
  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行为;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行为;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灌注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行为;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行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储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行为。
  打击范围还包括:行政机关和有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涉嫌犯罪问题,重点是行政机关不查处、不移交刑事案件问题;非法侵吞、挪用专项资金,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等涉环境保护职务犯罪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阻碍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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