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环境经济
所有栏目
您的位置:主页 > 环境经济 > 产业观察 >

立足国内,全面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保障能源资源安全

时间:2023-03-08 15:59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作者:杨旋

字号:TT
  氮、磷、钾等矿产,能制造供给农作物营养的化肥;锂、钴、镍、稀土等矿产,是推动清洁能源转型的关键要素;铁、铜、铝及砂石土等矿产,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原材料。作为发展之基、生产之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连日来,围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矿产资源国内供给储备保障能力,代表委员们集思广益、建言献策。

  加强顶层设计

  如何保障能源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部加强顶层设计,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和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十四五”实施方案,以稳定有效的政策供给,全力保障矿产资源安全。

  矿产资源安全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重点关注的问题。他建议,从国家层面统筹规划矿产资源总体布局,通过找矿增储夯实资源基础,提升守住资源安全底线的能力。“比如,提出合理的战略性矿产资源矿种清单及安全保障关键指标、渠道,包括新增资源量、保有资源量、储采比、储备矿产资源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刘俊来建议,由自然资源部牵头编制全国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发展规划,明确今后10~15年基于战略资源和关键矿产保障的全国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发展规划。由国家财政出资提供稳定的经常性地质工作经费,保障地质工作的连续性与可持续性。逐步发展壮大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国家队”,为国家矿产资源持久安全提供保障。

  “在上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铀矿找矿取得了突出成绩,探索出很多值得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辛锋表示,铀矿资源是重要的战略性矿产和能源资源,是核能发展的物质基础。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铀矿的勘查,发挥铀矿专业化队伍的支撑作用,加大铀矿基础地质工作的投入。

  动员各方力量参与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不断完善社会资本投入勘查找矿的激励政策,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央企要发挥保障资源安全的‘主力军’作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段向东表示,央企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国内矿产资源自给率,着力增强资源保障能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总经理聂晓炜建议,进一步完善油气矿业权区块竞争性出让方式,深化优化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可参考国际通行方式,增加“技术标”的权重,更加注重企业在资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近年来,我国提锂技术不断迭代升级,基本解决了我国锂资源禀赋较差的问题。但在国内锂资源地质勘查方面,缺乏稳定产出,新增项目较少,成为制约国内锂产能提高的重要因素。为此,全国人大代表、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建议,整合政企资源,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锂矿资源勘探,力争找到更多优质的本土矿源,提升资源自给率。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从2011年开始的上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形成了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新发现一批亿吨级大油田和千亿方级大气田。这些成绩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

  科技创新是实现地质找矿突破的重要抓手。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原副部长凌月明建议,组织优势科研力量,继续为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科技支撑,围绕钾盐、铜、锂、钴、镍等紧缺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展成矿规律和勘查开发技术研究,研发大深度、高精度、快速立体的矿产资源探测技术与装备。

  刘俊来表示,经过长期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地表或近地表出露且容易被发现的矿床、矿体已经越来越少,找矿难度加大。建议结合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矿产勘查科技攻关。组建以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勘查与开发为目标的国家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组织专项科技攻关,为实现重要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提供科技支撑。

  近年来,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诸多短板和难题。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攀枝花市副市长李明建议,在国家层面统筹布局科技创新力量,推进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畅通产学研协同创新渠道,让更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段向东表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发挥央企优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资源绿色勘查开发。
(责任编辑:wxc)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