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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中心与GEF签署谅解备忘录 李干杰出席并讲话

时间:2015-07-27 08:30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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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吕望舒7月23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全球环境基金(GEF)今日在北京签署谅解备忘录,正式成为GEF全球第16家执行机构,也是中国唯一的GEF国家执行机构。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出席签约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李干杰首先代表环境保护部对出席活动的中外嘉宾表示欢迎,并向长期支持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全球环境基金表示感谢。随后他指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已取得了一系列积极进展,但依然面临巨大挑战。

    李干杰表示,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引下,中国政府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践行国际公约,开展国际合作,推动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议程、新常态和新行动。在政策法规方面,中国发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并在今年起施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履行公约方面,中国履约工作协调机制得以建立完善,履约政策法规和行动计划得以制定实施,履约投入不断加大,技术力量不断增强,政府和公众意识不断提高,保护和削减淘汰目标逐步实现。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积极发展与区域各国的环境友好合作关系,努力开展跨区域合作,架起了亚欧、中欧、中非、中阿等跨区域环境交流与协作桥梁。

    李干杰强调,随着谅解备忘录的正式签署,对外合作中心和GEF的合作迈入了新起点。对外合作中心要以此为契机,发挥自身作用。一是把GEF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其他国家项目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引进来”;二是要注重收集、整理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创新和成就,并把这些成果通过GEF的平台“送出去”;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国际执行机构的合作,学习项目执行管理经验;四是要继续扩大国际合作伙伴范围,密切国内合作伙伴关系;五是对外合作中心要加强执行机构能力建设,不断向国际化机构迈进。

    GEF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石井菜穗子女士与对外合作中心主任陈亮签署了国家执行机构谅解备忘录,出席签约仪式的还有环境保护部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相关中央部委GEF项目实施机构的领导以及新闻媒体、专家代表共60余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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