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综合新闻
所有栏目
您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环境时评 >

强国必先强农,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

时间:2023-01-12 15:11来源: 光明日报作者:史志乐

字号:TT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在近期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农业强国要体现中国特色,立足我国国情,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走自己的路,不简单照搬国外现代化农业强国模式”,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不断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稳步提升。2022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做到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为稳定经济大盘提供了坚实支撑。

       不过也要看到,我国农业发展还存在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业基础还不稳固,抵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亟待提高,农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粮食供应紧平衡格局尚未根本改变。破解这些矛盾与问题,需要推动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建设农业强国需要借鉴国际上农业强国的发展经验和普遍规律,更要立足我国国情,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建设农业强国要立足我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构建体系多元、高产高效的农业强国模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地大物博、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条件决定了我国农业发展模式既不能盲目照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农业强国的规模化模式,也不能简单套用以色列、日本、荷兰等农业强国的精细化模式。我国资源种类丰富、禀赋多元,在建设农业强国过程中要结合各地的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走多样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比如,有的地区适宜规模化生产,可重点提高劳动生产率;有的地区适宜开展小规模农业,可重点提高土地生产率;有的地区适宜特色农业生产经营,可重点提高资本和技术生产效率。同时,在保障粮食安全总量安全的前提下,要树立大食物观,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建设农业强国要立足我国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塑形铸魂构建彰显中华民族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的农业强国模式。从农事节气到农业景观,从乡风民俗到生态伦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农耕文明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沃土和思想资源,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要善于从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将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将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推动传统农耕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弘扬优秀农耕文化与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促进乡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使农耕文明在赓续传承中焕发新机。

       建设农业强国要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科学合理构建绿色可持续的农业强国模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对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物质主义膨胀、先污染后治理的现代化发展道路的超越。农业是生态产业,农村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建设农业强国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擦亮农业发展的生态底色。我们要遵循生态系统分布和演替规律、农业生产规律,坚持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粮则粮,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处理好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健全农产品优质优价市场机制,做强补齐乡村生态产业链条,让生态红利变成产业效益和农民收入,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农业强国道路。

       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必须扎根中国大地,切合中国实际,始终把农业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用自己的农业优势资源解决自己的问题,将粮食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走出一条反映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彰显中国智慧的农业强国之路。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wxc)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