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综合新闻
所有栏目
您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环境时评 >

全国适宜区域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

时间:2023-02-15 15:42来源: 人民日报作者:王浩

字号:TT
四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提出用十至十五年

全国适宜区域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

       近日,水利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全国形成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格局;用10至15年时间,全国适宜区域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

       小流域面积一般不大于50平方公里,但大多涵盖了山、水、林、田、路、村等相关要素。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深化与发展,对保护涵养水源、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在治山保水上,以防治水土流失为重点,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在治河疏水上,围绕保护修复流域河湖水生态系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河道、沟道、塘坝等水系综合整治。在治污洁水上,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流域内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绿化美化等。在以水兴业上,实施“小流域+”,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素多,需要加强协同配合。《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可依托河湖长制、水土保持议事协调机构等平台,完善政策举措,推进相关项目实施。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或引入社会资本管理等方式落实管护主体,鼓励项目区群众优先参与管护。
(责任编辑:wxc)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