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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 现状、问题和经验

时间:2020-06-18 16:01来源: 未知作者:刘丹 吕颖 崔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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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就国家公园来说,《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要求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在国家公园设立、建设、运行、管理、监督等各环节,以及生态保护、自然教育、科学研究等各领域,引导当地居民、专家学者、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其中,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公益性以及志愿性和国家公园“保护为主,全民公益优先”的理念一致,可以在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和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缓解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各方矛盾。截至目前, 有4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公园建设,比如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和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等,内容包括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保护、带动牧民脱贫、绿色产业扶持等。另外,这些社会组织具有灵活并且开放的特征,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国际化的视野,在国家公园体制改革阶段弥补了政府在社区引导效能发挥不足的问题,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连接了管理机构(地方政府)、企业、公众等,对国家公园政策制定、社区能力建设、社会资本引入等方面形成了有益经验,值得总结提炼和推广。

社会组织参与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基本情况
    在三江源国家公园成立之前,就已经有多个社会组织参与到三江源地区的公益事业当中。三江源国家公园成立后,以WWF、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GEI”)等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公园建设,多角度助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的推进。下面将介绍三江源国家公园几个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参与生态保护的基本情况。它们的工作包括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制度建设、建立环境教育示范、提升当地参与生态保护的能力、增进原住民生计以及对旗舰物种的监测等,在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中起到了引导、沟通和协调的作用。
    WWF:促进社会组织、企业和国家公园的三方合作
    自2016年开始,WWF联合广汽传祺一起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相关活动,实施“诞生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创行”项目,开创了社会化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的先河。2017年三方在该项目框架下,举办了“护源有我”湿地使者行动。随后2018年三方代表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MOU),以“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为目标,共同致力于开展和实施国家公园相关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教育工作。三方在合作中权责分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主要作为合作伙伴的协调者和政策的保障者;广汽传祺则利用自身优势,给予物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以开展不同类型的公益保护活动;WWF主要为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提供相关技术与经验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开展环境教育示范,对管理机构人员以及社区原住民等进行培训。引入西方国家环境教育与环境解说理论方法体系;开展环境教育和环境解说资源调查;进行国家公园环境教育主体框架系统设计和解说资源汇编工作;支持国家公园环境教育与环境解说能力建设;组织三江源国家公园相关人员参加国际交流培训班、国内管理能力培训以及野外巡护技能培训。比如与黄河源园区管委会联合,对当地牧民生态管护员开展了野生动物监测和野外实地工作培训,提升其工作技能。
    二是围绕重点物种——湿地水鸟和雪豹展开监测工作。开展黄河源园区湿地水鸟调查,组织长江中下游生态保护专家协助开展黄河源区和玉树隆宝保护区水鸟调查,完成了《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水鸟调查报告》,为湿地保护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湿地使者行动”,来自6个省(区、市) 的12所高校社团利用暑假在环三江源湿地进行宣传与调查。走访政府部门和社区,联合当地环保组织, 对公众宣传和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对湿地生态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收集了保护环三江源丰富的案例。
    联合当地民间环保组织,和生态管护员以及牧民志愿者一起,在黄河源区域首次开展雪豹种群调查。初步证实了黄河源花石峡周边山地有雪豹分布以及当地有可供雪豹猎食的天然猎物资源。
    GEI:保护并带动牧民生计
    GEI在参与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的主要特色是在倡导保护的同时,发展牧民可持续性生计。其工作内容包括协议保护、社区可持续发展、社区气候变化适应等方面的研究和试点。GEI发展了多个项目示范点和社区,帮助建立社区协议保护地,通过协议保护项目,整合了协议保护、生态服务及产品、可持续标准和生态市场等。
    以果洛州久治县白玉乡龙格村、玉树州结古镇甘达村为重点示范社区,GEI直接投入资金18万元, 青海林业厅和三江源保护区管理局配套部分资金、提供部分物资,对牧民展开社区协议保护理论与实践、社区自然教育与生态旅游管理、合作社管理与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并鼓励他们开展生态监测巡护、植被恢复、垃圾清理、社区生态产品开发等项目。特别是发展生态友好产业方面,GEI帮助社区成立了手工艺合作社,邀请到了志愿帮助藏区的设计师,帮助原住民培训手工艺技术等。在与其他机构合作方面GEI也做了很多努力:与美国Howard大学合作,为三江源社区的生态友好产品制定商业计划书;与国际可持续标准联盟(ISEAL)合作,为社区和社区产品制定符合国际规范的评估标准体系。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培训社区参与生态监测,开展野生动物赔偿试点
    2015年起,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山水”)与三江源地区的多个社区合作,开展了基于社区的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山水对社区展开栖息地种群监测技术培训,设计社区共管保护项目,对以雪豹为核心的野生动物和其生存环境进行监测;制订村规民约管理草原、水源和垃圾等;预防和抵制外来者进行非法开矿等行为。支持并培训当地老百姓成为社区监测员,建立村级保护组织,集体保护周边自然资源:在社区选取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对周围环境了解、本土知识丰富、有积极性的农牧民作为监测队员,经过培训后,除能完成草原防火巡逻、反盗猎、巡逻等基本任务外,还能够高质量完成红外相机布设管理、使用仪器进行水质监测、对有蹄类动物数量调查等更为复杂的工作内容。监测员的工作为管理机构等提供了大量生物多样性信息, 为保护实践和保护成效评估提供了基础。生态监测方面,构建了激励和惩罚机制,表现好的会得到表扬,表现不好的会被批评甚至取消监测资格。实践表明:这种服务于自然保护的身份荣誉感,比经济激励更能成为保护的动力。
    2016年5月,山水在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昂赛乡和当地政府合作,同牧民一起出资设立“人兽冲突保险基金”,该基金作为澜沧江源首个以雪豹损害为主的社区补偿基金,将通过试点以“民间” 方式为野生动物损害事件赔偿。目前,一期总额为20万元,由受损牧民报告给自行选举出的管理委员会,再由管理委员会核实及公示通过后,交由社区大会公开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从机制创新出发,降低了补偿核实成本,提高了处理效率。
年保玉则生态环境保护协会:本土组织,扎根社区,自发组织保护项目
    2007年,年保玉则生态环境保护协会成立,扎西桑俄担任会长,会员包括当地喇嘛、牧民、商人、老师、学生和公务员等。扎西桑俄带领会员们以文字、图片、摄像等手段监测记录当地物种及环境变化,积累了大量物种、冰川、气候等方面的数据,为科研、保护地管理提供了一手资料。其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协会成员形成独立的兴趣和分工,对当地鸟类(“藏鹀”和“白马鸡”等)和其他野生动物、冰川和气候变化等进行监测;发动群众参与藏鹀保护区的保护和监测;编辑藏文版的动植物辞典,出版藏汉双语的《藏鹀观察记录》《玛柯河白马鸡观察记录》;出版“年保玉则”刊物,介绍年保玉则地区的文化和生态环境,并发放给社区;组织会员通过影像记录的方式来记录当地的社会文化环境变迁, 并和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组织了“云之南影像论坛”; 组织“乡村之眼——记录我们的环境与文化”影像拍摄培训,出版了《藏鹀观察记录》等画册;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会员到学校给孩子们上环境教育课,培养对家园与生命的热爱。

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公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公园建设中要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政府与社会协作共赢的治理模式,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社会组织也存在自身的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影响政策方面,一方面,受法律和制度约束,难以参加国家公园政策制定、监督等;另一方面,部分社会组织自身业务能力不足,缺少影响决策的意愿。在科学研究方面,不如科研机构全面和深入,并且在对外的研究成果宣传方面等有很大的差距,公开发表成果较少。在社区合作方面,社会组织参与的规模非常小,往往是以几个试点或者某个区域为重点来推进保护。以WWF为例,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中,其社区工作主要集中在旗舰物种(如雪豹和水鸟)的保护和培训当地原住民为巡护员等。一方面,这是由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不足;另一方面,这是由于现阶段管理单位或地方政府并没有对社会组织可以工作的领域给予明确的规定,而个别领域管理机构持比较保守或者谨慎的态度,比如对于个别数据监测等。
    实际上,三江源国家公园尽管生态价值高,但是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且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相对东部等地区对社会组织要求会更高。除去生存的困难、法律地位的制度困境等,社会组织也需要提高其自身能力建设,特别是独立运营、筹资、与政府沟通的能力。
    三江源国家公园目前还在试点阶段,林草局的自然保护地司、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部门才刚刚成立,因此社会组织在和政府合作目前仍处于摸索期,在比如保护地役权、特许经营、处理人与野生动物之间关系等方面,政府和NGO没有达成一致,今后有必要通过法制化的方式明确社会治理当中政府、非政府的边界。

社会组织参与保护可复制性的经验
    结合WWF等社会组织在三江源地区参与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经验,研判认为以下几点可以在全国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社区发展方面应用。
    借助《国家公园管理办法》明晰相关方的权责边界
    在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府层面(包括保护地管理机构)应该以更开放的态度欢迎社会组织参与。理清社会组织、社区、政府和保护地管理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使政府或者管理机构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管理机构要重点抓好规划、决策、原则等,引导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要降低从事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社区绿色发展相关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当地草根社会组织成立的门槛,允许它们参与自然保护地和社区的管理,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扶持,对扎根本地的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和吸引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要做好这些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监督以及项目备案;构建多方对话协商机制以及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和宣传引导,就保护目标等方面达成共识。加强其业务的透明度,并定期分析发布以及监督其工作内容,选取考核指标和试行办法对不达标的要给予惩罚,对有违法现象的要构建退出机制。
    以谅解备忘录的形式来推进多方合作
    社会组织在参与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可以以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 的形式来推进合作,以“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为目标,协调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媒体等多方共同致力于开展和实施国家公园相关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教育工作。MOU中纳入多方共同认可的原则,包括保护理念、参与形式、参与领域等。这种形式在促进规范化管理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并且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借此可以带动全社会关注并参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自然生态保护事业。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设计关于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的相关项目,采取研讨、会议、培训等模式,借助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力量,搭建多元目标群体的沟通平台,让利益相关方能够合理地表达自身的诉求,加深各方之间的交流、沟通理解,并使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倾听各方声音,促进决策可以反映其合理的利益诉求。
    以点带面推进体制改革,重视试点示范作用
    社会组织在我国也是近些年才慢慢发展起来的, 其自身力量有限。在参与国家公园建设中,社会组织往往采取依托重点突破的方式,以试点的方式展开:在园区内设立示范村,为其生态旅游和特许经营提供技术支持、为开展公众参与和环境教育提供治理支持,特别是在调动社区参与、对原住民进行培训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通过示范村示范效应以点带面,着眼于开掘更多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潜力。
    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社会组织比较有弹性,能够根据服务方的需求结合自身专业特色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这一点和以行政命令为主的政府从组织特征上有互补性,因此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政府可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结合自身需求在调研基础上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并纳入《国家公园管理办法》,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承接的主体、方式与程序、资金预算和支付、绩效管理以及审计等。
    对原住民进行参与保护和生计技能培训
    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使其在对原住民进行参与保护和生产技能培训方面有优势。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培训比如野外实地工作专业技术、红外相机的使用等。生产技能方面,包括培训旅游向导、牧民汉语水平以及生产技能等。实际上,当地政府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对员工培训的任务,也可以委托专业的非政府组织。这部分培训工作可以借助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志愿者参与机制等,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以及社区的日常管理结合,推进保护地和社区的良性互动。
    打开国际视野,架起对外合作桥梁
    社会组织往往具有国际视野,和国外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有业务领域的合作,或者本身就是国际组织。这些有助于帮助中国的自然保护地打开国际视野,引入国际上先进的保护地管理经验和技术。借助全球自然保护区的经验,依托社会组织等,对自然保护地更加全面和科学的保护。建立国内外“友好公园”关系,推动建立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建设配套支撑体系,比如建立国家公园论坛长效机制等,加大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地的推介力度。
    (刘丹,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杂志社;吕颖,重庆市生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崔高莹,重庆三峡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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