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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无废城市”走向“无废社会”——“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纪实

时间:2023-05-12 14:37来源: 中华环境作者:王永明 陈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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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来,经过各方努力,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从试点逐步向全国推开迈进。本文回顾了我国“无废城市”建设从概念提出到开展试点再到次第推开的过程,展现了我国从“无废城市”走向“无废社会”的美好蓝图。

超前研究,率先提出“无废城市”概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对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固体废物问题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活垃圾分类、禁止洋垃圾入境、白色污染治理等工作,亲自推动改革进程。2015年到2017年,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若干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取得显著成果,提出“将固体废物资源化纳入国家资源管理、环境管理战略,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战略建议。2017年5月,杜祥琬等多位院士和专家联名提出《关于通过“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无废社会”的建议》,这是我国首次提出“无废城市”和“无废社会”概念,标志着我国“无废城市”建设正式进入开启阶段。

主动担当,全面支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列入改革任务,生态环境部会同18个部门和单位研究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试点工作启动后,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扎实推进技术帮扶、专题研究、成效评估、宣传培训等工作。

       一是高位推进,加强全过程指导帮扶。生态环境部会同发改、工信、住建等相关部门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咨询专家委员会,并邀请杜祥琬院士担任主任,对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的重大技术问题给予指导。同时,组织各行业专家组成7个技术帮扶组,对“11+5”试点城市和地区开展对口帮扶。试点期间,累计组织100余名专家,开展了5轮共计60余次技术帮扶。

       二是深入研究,保障试点建设质量。研究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标体系》,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5个方面设置了18类指标,系统涵盖固体废物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与引领作用。起草《“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总结报告编制指南》,指导各地高质量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成效评估和模式凝练。

       三是加强宣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试点两年期间,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1次启动会、2次推进会、2次高级研讨会,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通过国内外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组织召开的会议论坛、专题培训、媒体宣传活动等,加强与各方沟通交流,宣传讲解“无废城市”建设的内涵、目标和实现路径,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无废城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试点期间,“11+5”试点城市和地区累计完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程项目近600项、相关保障能力任务1000多项,培育7200余个“无废细胞”,形成97项经验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的报告》,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开拓创新,保障“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

       鉴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取得的显著成效,“十四五”时期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被纳入议程。2020年,中国工程院牵头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次第推进策略研究,提前谋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思路,提出对照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分阶段、分区域、分省域梯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4月,“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发布,包括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重庆市、上海市、河南省11个省(市) 先后印发省级“无废城市” 建设方案,四川省和重庆市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广东省推动开展“无废湾区”建设。“无废城市”建设呈现出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良好态势。

       新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更加聚焦开拓创新,着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无废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扎实稳妥推动建设目标及成效评价方法学研究。持续跟踪“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实施进展,充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核心制度要求,研究“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价方法,探索建立“无废指数”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初步构建了以建设指标体系、成效评估方法学、“无废指数”为核心抓手的“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引领和综合评价制度体系,为综合引领、客观评价“无废城市”建设的进展与成效提供了理论支撑。二是加快完善“无废城市”四大体系建设。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修订的《固废法》各项制度建设要求,生态环境部牵头组织开展了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指南、固体废物统计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支撑“无废城市”建设需求;组织编制《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责任清单编制指南》《“无废城市”项目投融资实施指南》《“无废城市”市场经济政策制定指南》《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指南》等技术指南,推动构建“无废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无废城市”技术示范推广平台,不断强化“无废城市”技术支撑能力。三是加快探索创新。推进“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集团”建设以及“无废城市”融资模式创新试点;推进“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探索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构建高效协同、整体智治、普惠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和治理机制。

展望未来,努力推动“无废城市”走向“无废社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对照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从“无废城市”迈向“无废社会”需要稳步推进:“十四五”期间已经启动113+8个城市和地区及部分省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十五五”和“十六五”期间将分别推进约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 “无废城市”建设,力争到2035年,实现我国地级以上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覆盖,让“城乡无废”成为美丽中国的重要体现,基本形成“无废社会”雏形;到本世纪中叶,“无废”理念将成为全社会共识,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将得到全面践行,“无废社会”也将全面建成。

       “无废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从“无废城市”走向“无废社会”是“无废城市”建设的终极目标,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共同参与、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行稳致远,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低碳、无废的美丽中国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永明、陈瑛,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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