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省办公厅颁布《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重点奖励对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法》设立一二三等奖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据悉,《办法》提出,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着的经济、社会效益。
省政府将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得奖励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山东省专利奖每届表彰名额为特别奖2项、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10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数量不少于授奖总数的70%。奖金数额分别为特别奖5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奖励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列支。
(责任编辑:admin)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