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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三个月内70辆“黄标车”变“绿标车”

时间:2015-04-03 16:57来源: 寿光市环保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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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公安厅、财政厅、交通厅四部门出台的“黄改绿”工作实施方案,自从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3月31日,寿光市已经有70辆黄标车完成“黄改绿”改造工作。
    “黄改绿”工作本着“服务群众、改善环境、自愿申请、双向选择、市场运营、政府补贴”的原则,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柴油黄标车,由车主自愿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检测审查合格后,经车主与尾气净化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签订改造合同,改造完成后,经车辆安全、尾气排放情况检测合格后,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按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进行管理。
    寿光市共有3家“黄改绿”改装企业,目前根据车型不同,改装费用从2万元到4.5万元不等,一般花一周时间就可以完成改装。对符合享受“黄改绿” 财政补助的车辆,车主可携带相关资料到黄标车淘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补助资金的领取手续。补贴标准按照“黄改绿”的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淘汰标准,根据这个标准,黄改绿车主最高可享受补贴1.44万元。
    “黄改绿”是指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排放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绿标车”水平,同时换发“黄改绿”标志。完成“黄改绿”的车辆可以延长使用三年或者十万公里,以先到的为准。
    目前,根据省政府有关通告,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寿光市也已经投入黄标车电子抓拍系统,进一步压缩黄标车的行驶空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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