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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下军令状 分解任务单 济南提出空气质量改善20%目标

时间:2014-12-05 09:02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周雁凌 季英德 赵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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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对济南长远发展负责、对老百姓身体健康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定信心决心,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这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紧紧抓在手上,举全市之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上说。

开展十大行动 改善环境质量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济南市委、市政府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十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主要是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行动、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成品油品质保障行动、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清洁能源推广行动、工业余热利用行动、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行动和全民参与环保行动。

    “十大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在确保2014年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10%以上的基础上,2015年年底,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达到78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129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以内。

    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由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牵头,严格按照省、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集中强化施工工地、道路、物料堆存运输和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扬尘及渣土治理向基层延伸,从源头预防和查处扬尘及渣土污染。

    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行动由济南市环保局牵头,按省定标准要求,分阶段、分行业推进钢铁、火电(热电)、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限期治理,提前达到省地方标准第三阶段排放限值,确保各类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由济南市公安局牵头,实施黄标车淘汰等九大工程,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成品油品质保障行动由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或高于国Ⅳ标准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Ⅳ标准柴油。

    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由济南市城管局会同市环保局牵头,加强餐饮场所油烟污染治理。

    清洁能源推广行动由济南市发改委牵头,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大天然气引进和利用力度。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15年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

    工业余热利用行动由济南市市政公用局牵头,充分利用余热、废热作为城市采暖供热热源,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工业企业污染排放。

    强化督查考核 严格兑现奖惩

    为加强组织领导,济南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王敏为组长,市长杨鲁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玉、市政协主席殷鲁谦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提出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宣传组和督查组,分别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宣传发动和督查考核等工作。

    王敏在会上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调度、亲自督办解决,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高标准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不达目标不罢休、不见成效不罢休,锲而不舍、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不反弹、见长效。

    王敏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的责任体系非常明确,牵头单位要落实好牵头协调责任,具体责任单位要落实好分工责任,各区县(市)、街(镇)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污染治理有关措施,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决不允许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取企业利润。要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王敏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的利益关系,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和单位,该整顿的整顿,该关停的关停,决不允许为一时的经济指标而搞各种地方保护。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坚决查处,实行严管重罚,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实施正确的舆论宣传,曝光违法行为、倡树先进典型,提升公众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倡导文明、节俭、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让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成为每个市民切实的行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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