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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出首张环保按日计罚单 18家企业被罚50万

时间:2015-04-08 09:28来源: 青岛晚报作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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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标排放污染物,被执法人员查获并责令整改,可过了3天再查,企业依然继续超标排放……如此“执着”的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也因此增加了“曝光度”。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开出了新环保法实施来的首张按日计罚罚单,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被罚款3万元。与此同时,环保部门还公布了针对18家企业的环保罚单,总罚款金额近50万元。

    拒不改正将按天罚款

    1月15日,环保城阳分局对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进行烟气监测,结果显示锅炉外排废气中污染物二氧化硫浓度为528mg/m3,超过国家200mg/m3的排放标准一倍多。环保执法人员根据规定,对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下达了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的处罚。 1月26日,执法人员出具了执法监测报告,并责令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根据按日计罚的要求,出具监测报告后,1月29日,执法人员又来到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改正情况现场采样复查。让执法人员没想到的是,经监测燃煤锅炉废气二氧化硫仍然超标排放。

     “这种行为属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应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执法人员说,根据按日计罚处理办法,在作出处罚决定后至执法人员复查前,企业若继续超标,就从作出处罚决定后的次日开始,一直到复查当天,采取按日连续处罚。因此,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了按日计罚处以3万元罚款的决定。 “实际上,这家企业被罚了4万元,此前根据自由裁量权,罚了1万元,这3万元则是按日计罚的罚单。 ”环保城阳分局的执法人员说,截至目前,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仍未缴纳罚款。

    首开按日计罚处罚单

    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的这张罚单,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岛城环保部门开出的首张按日计罚罚单。虽然早在1月就已经发现了超标排放情况,但由于需要履行处罚程序,因此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的这张罚单,“拖”到了现在才公布。记者比较后发现,和省城济南开出的按日计罚罚单相比,我市环保部门开出的这张罚单,时间上比济南要晚,数额上,和济南最高150万元的罚款相比,也少了不少。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按日计罚的权力。据了解,按日计罚是指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的处罚管理手段。实施按日计罚,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法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除了按日计罚,新环保法还赋予了环保执法人员查封企业设备的权力,月初,环保部门在青西新区查处橡胶企业时,曾首次使用了这一权力。

    18家企业被罚近50万

     除了青岛中海海洋鱼粉有限公司,当天环保部门还公布了对另外18家企业的处罚情况。这些企业,包括青岛合生纸业有限公司、青岛金海热电有限公司、胶南市津生津食品厂、青岛乾元肉食品加工厂等。 18家企业中,罚款数额最大的达到了10万元,最小的则只有1000元。其中,青岛安泰热力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安装1台100吨/小时燃煤锅炉并投入使用,被环保城阳分局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青岛格瑞特表面技术有限公司清洗剂和电泳汽车配件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已建成投入生产,被环保李沧分局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近1吨,被环保李沧分局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青岛温馨安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自2011年8月在崂山区刘家下庄社区建成腻子粉加工厂并投入生产,被环保崂山分局处以1000元罚款。

    部分被处罚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处罚原因 罚款金额

    利福(青岛)食品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超标 氮氧化物超标 罚款1万元

    青岛金海热电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超标 罚款1万元

    青岛绿丰食品有限公司 烟尘浓度超标罚款1万元

    青岛利建矿产有限公司 未批先产矿产品加工项目 罚款3万元

    青岛海林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未批先产玻璃制品项目罚款3万元

    青岛伟特包装厂 未批先产包装项目 罚款3万元(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徐美中)

    原标题:排污拒整改,罚单按天“滚雪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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