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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盗采海砂形成跨区跨省、陆海联动的“采运销分段协作”犯罪链

时间:2021-07-08 15:59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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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铁检院对查获的倒卖盗采海砂运输船进行取证。 上海铁检院供图

  为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今年上半年,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60余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于近日对6起非法采矿案件集中提起公诉,在开展刑事打击的同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案例1

  倒卖盗采海砂牟利600余万元,两人获刑


  “知道是违法,但没想到这么严重,装了这么多次,从来没有给我们开过合法的运输证明。白天有查船的就避开,基本上都是晚上装砂和运砂。”面对讯问,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其明知涉案海砂系非法开采得来,仍与采砂人通谋,前往海上收购运输,并进行倒卖,非法牟利。

  2020年2月-同年9月,被告人邢某甲、邢某乙明知采砂方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及采矿许可证,仍经事先通谋,使用合资购买的船舶,先后19次至福建闽江口附近海域,购买并过驳该海域非法开采的海砂,后运输至江苏进行销售,销赃数额达人民币613万余元。

  2020年9月6日,被告人邢某甲驾驶船舶在上述海域从采砂船过驳海砂后向上海方向航行。9月9日,在途经佘山岛附近水域时,海警执法人员登临检查该船,当场抓获被告人邢某甲,并查扣所运海砂1万余吨。同月11日,被告人邢某乙主动投案。两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2021年4月8日,上海铁检院依法以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邢某甲、邢某乙提起公诉。

  为说明开采海砂行为的违法性,庭审中公诉人申请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慧、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刘兴坡出庭,从两名被告人无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不符合海砂运输及使用要求、江船非法跨海航行等方面予以充分论证。

  ▇焦点一:

  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采矿罪。2016年“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且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挖海砂,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本案中,被告人邢某甲、邢某乙装运海砂时,与非法采砂方提前联系并确定好开采的坐标、购买的重量和价格等,应当认定为与采砂方有事先共谋,且开采海砂的价值已达到非法采矿罪的起刑点,故构成非法采矿罪,而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焦点二:

  本案非法采矿涉案价值应该如何认定?

  本案共有19次运输盗采海砂并销售的行为。前18次,虽然涉案海砂证据已经灭失,但是根据被告人邢某甲记录的账本、银行卡转账记录以及其与上家杨某某的微信及短信聊天截图,记载了其与采砂方的资金交易往来。这些证据相互印证,证实涉案船舶至福建省闽江口附近海域装载海砂运输回江苏销售赚取差价,18趟海砂销售金额达613万余元。第19次,即最后一次的海砂尚未销售,就被海警查获,装载海砂10602公吨,经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价值38.2万元。

  故在案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邢某甲、邢某乙明知采砂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仍事先通谋,出资开采海砂,价值达人民币600余万元。

  经审理,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邢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被告人邢某乙有期徒刑九个月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例2

  运输倒卖海砂,赔偿损害210余万元


  又一个以同样的方式盗采海砂的团伙被起诉。不同的是,此案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1月13日,陈某甲为牟取私利,在明知上家采砂船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且未取得海砂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事先与上家采砂船通谋确定采砂时间地点及运砂数量价格后,与米某、陈某乙、陈某明等人共同驾驶运砂船从江苏南通海门港出发至福建闽江口附近水域,接驳现场非法开采的海砂并销售。

  经查,2019年6月-同年11月期间,陈某甲、米某、陈某乙、陈某明以同样的方式在福建闽江口附近水域共实施12次无证开采运输海砂的行为,开采运输的海砂达10万余吨。

  积极沟通,解决鉴定评估难题

  2020年8月13日,上海铁检院以陈某甲、米某、陈某乙、陈某明为被告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办理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件,关键在于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进行科学鉴定,本案属于近海海洋与海岸带领域的环境损害鉴定,该领域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属于新领域。为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合理性,上海铁检院在办理本案过程中,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收集本案采砂地点、采砂工艺的相关证据;与采砂地福建省相关行政机关协作,调取采砂地及附近水域的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本案海砂开采的影响面积和生物资源的损害系数认定的参考基础数据;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从生物资源以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方面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对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进行量化,提供可行的修复方案。鉴定完成之后,积极与鉴定机构围绕鉴定范围、鉴定依据、非法采矿与损害的因果关系、生物资源损害、生态系统服务损害的具体数额等进行多次咨询、反复论证,确保诉讼请求有理有据。

  判令被告赔偿生态系统服务损害

  上海铁检院指出,陈某甲、米某、陈某乙、陈某明4人非法采矿的行为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对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系统造成损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因直接采砂人未到案,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请求部分连带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赔偿费用和海洋生态系统服务损害赔偿费用共计210余万元,并连带承担鉴定费的责任和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支持上海铁检院提起的全部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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