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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项督察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监管责任需落实到人

时间:2015-07-21 09:06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孔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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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近日派出6个督察组,前往全区14个地市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察,范围涉及全区医疗、造纸、物流、食品加工等多个行业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督察组共检查19家相关单位,每到一处都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核安全文化宣传。

    据悉,此次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市对环境保护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环保厅安排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各地市、县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完成情况和有关单位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的情况。同时,检查人员还对辐射类行政审批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未批先建和久拖不验存在的问题。

    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全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参差不齐,个别地市辐射监测机构设置、监管力量比较薄弱,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和广大公众对不同类别放射源的危害及防护知识较为匮乏。

    广西环保厅核安全总工程师杨名生在督察中要求,全区涉核单位要高度重视核安全管理工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严防辐射安全事故和放射源失控、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

    下一步,广西环保厅将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开展业务技能大比武等形式,全面提高广西环保系统辐射环境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提高辐射监管和监测人员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督检查、监测执法等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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