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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野生动物筑牢“保护屏障”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可以说,地球是无数动植物物种的家园,各生物体彼此联结、互相约束,缔结成一个生命之网。如果这一网中任一环节遭到破坏,地球生命都将处于危险之中。今年5月1日起,两部与野生动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正式施行,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生动物检疫办法》。保护野生动物,关系到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持续高度重视。

       多年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硕果累累。比如,2021年一场云南北移亚洲象群说走就走的千里环游,不仅吸引了世人关注的目光,呈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效和水平,同时也激发和增强了人们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和意愿。而昆明生物多样性会议不仅持续推动了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而且也将把我国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国际上方兴未艾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世界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生态系统治理进程。因此,从源头上防范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除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扩大保护范围外,还要针对我国当前存在的地方标准差异大、法律实施难度高、执法司法力量不够强等问题精准发力,进一步为野生动物筑牢保护屏障。

       持续保护野生动物需要进一步明确保护标准。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为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专门法,旨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但这部法律要真正发挥实效,离不开与刑法、生物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等相关条目的衔接,需要结合此次法律修改的内容,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以及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罪名设置和司法适用相关工作的力度。一方面,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级行政区已经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地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或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应统筹好国家与地方立法的关系,加强对地方立法的指导,在禁养禁食范围、处罚力度、禁食标准方面进行统筹协调,避免差距太大。另一方面,针对地方相关法规内容和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对实施性、创新性条款进行分类比较,对尚未达成共识的一些重点热点问题开展重点研究,为法律完善提供支撑,让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更具操作性、规范性和约束性。

       健全执法管理体制需要执法队伍跟得上。目前,我国在执法力量方面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尤其是基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的力量相对薄弱,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面临的一个现实难题。实践中,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方式隐蔽、打击难度大,需要多方配合、共同发力。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在法律的指导下,相关的执法力量也要加紧跟上。通过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业执法队伍,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做好相应的人财物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养殖户管理,监督养殖场合法经营,依法依规审批管理。及时处理群众提供的野生动物求助讯息,救护受伤、病弱、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等等。因此应当进一步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建立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协作制度,常态化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同时,野生动物保护并非静态、机械的,而应与时俱进,紧随野生动物种群和社会现实的变化及时调整,既要保护野生动物,也要保障民众合法利益。

       高效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强化科技手段的应用。实践证明,在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地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科学技术能够发挥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近年来,科技向善正在越来越多地应用到野生动物保护上。一方面,通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新型实时传输监测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型设备,强化信息化基础设施,能够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安全地监测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生活起居,而且还能监测盗猎行为,建立起信息化、智能化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保护野生动物,不仅要保护它们的生存环境,更需要让更多人了解野生动物的相关信息,并在心中种下保护意识的种子。在这方面,科技有着独特的优势,要发挥好互联网平台的宣传作用,使人们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保护人员也可以从多种渠道熟悉野生动物的习性。

       从根本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做好宣传普及工作,需要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野生动物是世界生物多样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也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目前,少数群众和社会组织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了解不够、参与保护意识不够强。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提高以案释法的水平,突出日常宣传教育。此外,加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运用法律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能力。同时,广泛动员号召各类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团体、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用好各种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wx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