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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当有所为,亦有所不为

“生命在于运动”。运动往往与活力有关,与开拓有关,与进取有关,然而凡事不能太过绝对,毕竟还有运动损伤一说。过犹不及,于人如此,于社会组织也是如此,特别是最近发生在环保NGO身上的一些行为,不当之余也有过激之处,不免令人唏嘘。
“行动总比不行动好”,这是全球知名环保NGO——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最初能够在我国落地的最直接原因。随后,自然之友、地球村、绿色和平、阿拉善SEE……伴随着“26度空调节能行动”、绿色社区试点行动、保护藏羚羊行动等等各种社会化活动的开展,环保NGO开始由一个抽象的词汇逐渐变得具象、触手可及并走入大众的生活,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影响力也逐步凸显。如今,“环境保护——我们在行动”,可以说已经成为环保NGO最为人熟知的旗号。
作为非政府组织的一种形式,环保NGO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他们不但积极参与到各项环保活动中,进行环境宣传教育,同时还能对政府、企业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为环境受害者提供多种救济途径。可以说,环保NGO的产生、发展以及其自身所传递的正能量正在为社会的进步带来积极的影响。
积极是一种主流,但并非它的全貌。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名言告诫人们在立身处世时,必须遵守一定的准则和法度。环保NGO自诞生之日起便有其天然的本质属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即环保NGO不同于政府,不具有行政权力,由于其属于公益团体,因此也不从事任何营利性的活动。这也就决定了它的活动必须限定在这样的框架之内,一旦逾越了这样的范围自行其事,其活动的性质必然令人存疑。
而这样的疑惑,当下就在发生。
例如:今年4月绿色和平组织盗取中国转基因水稻种子事件所带来的恶劣影响仍在不断发酵。相关方指出,绿色和平的行为是在窃取国家科研机密,破坏了科研试验,可能延缓试验进程;而如果窃取的种子是转基因的,则违反了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完全可能导致转基因的非正常流失。
其实,绿色和平组织对转基因作物的关注由来已久。自2005年,就开始关注转基因水稻的非法流通问题,并一直关注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尤其关注转基因作物一旦被释放到环境中所带来的风险问题。
本身,由这种关注纵深而来所产生的影响应该可以产生积极的正能量,但采用这种鲁莽的行动强行介入,由此造成的损失,绿色和平恐怕难辞其咎。毕竟,作为环保NGO,它并非执法机构,如果怀疑基地的转基因作物可能泄露或者安全管理措施没有做好,他们应当采取的措施是向执法部门举报,而绝不是这种强行盗窃。再例如:环保卫士借由环保NGO活动之时,公开销售自己撰写的书籍。
试问,作为一家公益组织,这种公开的售书行为是不是一种营利行为?显然,这种行为已经与它头顶的公益光环分了身、脱了节。
或许有人会说,公益组织生存状况不乐观,资金不足往往难以维系日常开销,选择这种方式也是一种无奈。
无奈与示弱的姿态有时不失为一张好牌,通常也总能赢得一部分人的同情。但万事必须遵从一定的行为准则,有所为,亦有所不为。无奈再多,这些都不能成为给自己开脱的借口。就好比一个因贫困而行偷盗之事的小偷,难不成社会因为他的贫穷、困苦而对这种偷盗行为漠视或放任不管?答案一目了然。
“环境保护——我们在行动”,使我们看到并受益于环保NGO为保护环境做出的努力,也正是这样一项一项的环保项目与行动让环保NGO得以生存和发展,如同血液,只有流动起来,人才有生命的活力。
肌体的健康,需要各项器官的通力合作与正常运转。社会就是无数肌体的组合,想要保持健康,各行各业需恪尽职守,环保NGO是其中的一份子,应该怎么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给自己好好理一理、顺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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