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城区3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近日给近两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上了“户口”。
据了解,近年来,十堰有美团、青桔、哈啰3家企业参与十堰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3家企业累计投放各类电动自行车近两万辆,其中美团7000辆、青桔7000辆、哈啰4000多辆。
这些共享电动车的投放,方便了十堰市民出行,也为十堰城区低碳减排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这些电动自动车没牌没号,监管难度大,不少电动自动车任意停放,给十堰城区的环境秩序、市容市貌等造成影响。
为解决这一难题,十堰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召集3家企业,对符合新国标要求标准的近两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统一上电动自行车绿牌牌照。今后,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共享电动自动车,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20元-50元的罚款。
十堰市城管执法委将对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实施限量、定点投放, 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新车投放必须严格报备。在此基础上,十堰市城管执法委还将把运营企业日常运维系统接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要求每10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员。
运营企业将及时对停放区域电子围栏设置超量投(停)放报警功能,并运用电子地图等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车;对人口密集区必须实施专人定点驻守管理,对于大面积堆压的共享电动自行车30分钟内清理完毕等。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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