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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水利委员会主编水利行业标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 L/T808-2021)正式发布

时间:2021-09-01 15:01来源: 水利部网站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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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原建设管理司)主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编,河海大学参编的水利行业标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第8号,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11月6日起实施。

  该标准属于新制定标准,2004年7月水利部印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号)已经10多年试行,其间,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力量,投入大量精力,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应用研究。

  2013年4月,淮河水利委员会向水利部报送项目申报书,2014年该项目列入《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2014年版,《导则》序号247,《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技术标准》序号为258)。2015年5月,淮河水利委员会向水利部报送项目建议书。2016年水利部下达项目任务书,该项目计划分三年完成。在水利部河湖司和淮河水利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编制组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历时6年完成。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涉及行业多、范围广,情况复杂,由淮河水利委员会河湖处和河海大学技术精英组成的编制团队,组织对全国主要流域机构和10多个省市水利厅局近200个项目进行了调研,对防洪评价关键技术涉河工程群、壅水冲刷、基础渗流和河势影响情况进行了河工模型和数值模拟试验研究,对部分防洪影响工程措施进行验证分析,取得了丰硕成果,获得3项技术发明专利,发表多篇研究论文,完善了涉河工程信息数据库,研发了部分河段河湖防洪评价报告自评价系统(测试)。

  该标准适用于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其发布与实施,是适应水行政许可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必然需求,对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查管理,规范涉河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从而在涉河工程建设前,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消除和减轻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必将对河湖管理保护和保障防洪工程和水生态安全,助力美丽河湖建设,打造人水和谐环境,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该标准共分9个章节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防洪综合评价、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结论与建议。

  下一步,淮河水利委员会将认真组织宣贯执行,不断总结,更好地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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