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法制园地
所有栏目
您的位置:主页 > 法制园地 > 专家说法 >

扩大评价范围 利好绿债市场

时间:2021-06-22 15:43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郭沛源

字号:TT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新版《方案》),在2018年出台的《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旧版《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方案指出,人民银行将根据绿色金融标准和统计制度体系的完善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进行动态调整。当前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包括境内绿色贷款和境内绿色债券。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

  新旧版本评价方案对比有哪些不同?

  新版《方案》7月1日生效之后,2018年旧版《方案》就同时废止了。两相对照,可以看到新变化。

  一是新版《方案》扩大了纳入范围。这从文件标题就能看出,旧版《方案》是绿色信贷业绩,对象是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新版《方案》扩大为绿色金融业务,对象扩大为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绿色金融业务比绿色贷款更广,还包括绿色证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理财等。考虑到界定标准、数据可获得性等因素,新版《方案》暂时只是从境内绿色贷款延伸到境内绿色债券,但文件也提出未来可能还会继续扩大绿色金融业务的范围。

  二是新版《方案》拓展了评估结果应用场景。新版指出,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中国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还鼓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管机构、各类市场参与者积极探索和依法依规拓展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此外,新版《方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披露绿色金融评价结果,旧版《方案》里“(地方的评价结果)未经人民银行研究局核准,评价结果不得公开发布”这一表述在新版《方案》中没有再被提及,这也可以解读为政策鼓励多用、用好绿色金融评价结果。

  三是定量指标加大了纵向评价权重。新旧版本的量化计算模型没有变化,依然是根据基准值和标准差来计算,变化较大的是纵向指标和横向指标的权重调整。旧版《方案》的纵向指标和横向指标总占比分别是20%和80%,新版《方案》调整为40%和60%。这意味着纵向指标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大大提高了。纵向是银行自己和自己比,横向是银行自己和同业比。由此推断,新版《方案》更鼓励银行取得自身进步,降低同业比较对评价结果的影响。此外,新版《方案》去掉“绿色贷款增量占比”(环比增长),保留“绿色信贷余额同比增速”(同比增长),更强调年际变化。

  四是定性指标评价内容更全面细致。与定量指标相比,定性指标的评分规则有较大幅度的调整。新版《方案》纳入了银行绿色金融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两项新指标,前者会考虑银行绿债持有、发行和承销情况,还会考虑银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和规划、气候和环境风险压力测试信息披露、气候和环境风险管控等情况;后者则首次把支持境外绿色产业、项目发展的资金规模、利率、投向等情况也纳入定性评价。

  最大突破是从绿色贷款延伸到多种金融产品

  笔者认为,新版《方案》最大的突破是扩大了评价范围,从绿色贷款延伸到多种金融产品,如绿色证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理财等。这反映了当下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少大银行顺势而为,把绿色金融从单一的绿色信贷扩展到更多绿色金融服务,整合为一揽子绿色金融解决方案。新版《方案》将会鼓励银行更加积极开展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业务创新。

  在各类绿色金融产品中,最先受益的无疑是绿色债券,因为新版《方案》提出现阶段只先纳入境内绿色债券,其他产品以后再调。具体来看,纳入评价的绿色债券品种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资产证券化、经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认证为绿色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产品。碳中和债虽然没有提及,但因为碳中和债已被明确为绿色债券的子品种,因此自然可以算进去。至于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就要看具体债券项目算不算绿色债券类别了。

  新版《方案》规定,绿色贷款余额与绿色债券持有量在定量评价中是等权重的。根据这一规则估算,全市场绿色债券存量资产规模大约在1万亿元左右,与10万亿元规模的绿色贷款余额相比,大约占到10%的比例。由此推断,绿债资产的纳入可能会在10%范围内影响到绿色金融评价得分。这只是大体估算,且每个银行的情况也会千差万别,但仍能说明绿债纳入后可能会对评价结果造成显著影响。受此影响,预计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有更大的积极性配置绿债资产,以提升评价得分。

  此外,新版《方案》也鼓励银行发行和承销绿色债券,相关绩效在定性评价中将予以考虑。综上,新版《方案》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承销、持有绿色债券形成全流程的激励效应,对绿债市场是重要利好。

  作者单位:北京商道融绿咨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wxc)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