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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高质量推动江西等六省(区、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时间:2021-08-12 16:39来源: 水利部网站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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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水利部正式公布了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经长江水利委员会2021年复核通过的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西藏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7个县(区)位列其中。至此,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的江西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621个县级行政区中有139个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占比达到22.4%,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0年南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20%以上县区达标的阶段目标要求。其中,江西省、重庆市达标率已超30%,提前达到2022年目标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利部在2017年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在水利部的指导下,长江水利委员会充分发挥节约用水“指导、协调、监督、支撑”作用,会同江西等6省(区、市)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形成县域达标“6+1”的工作格局。江西等6省(区、市)水利厅(局)总体部署、组织推进、开展评估验收工作;长江水利委员会及时跟进指导,定期开展培训,高质量开展资料审核和现场复核工作,以归档资料规范性为抓手,倒逼6省(区、市)规范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各环节的工作。

  为高质量做好年度复核工作,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抽调技术骨干组建工作专班,深研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对相关省区市报部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复核和指标赋分合理性复核,并周密制定现场复核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开展县域达标建设现场检查。复核工作组对各县(区)支撑材料不完整的逐项列出清单,及时向全国节水办、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报告备案资料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并向相关省份进行反馈。结合现场复核,开展社会节水宣传教育,针对灌区、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开展节水宣传,把节水宣传延伸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同时,对在年度现场复核中涌现出的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等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效果实在的县(区),组织进行深入挖掘采访报道。推广其在政府组织推动、资金落实、部门协调,制度建设及贯彻执行、节水载体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优秀做法和经验亮点,提升流域县域达标建设宣传实效。

  “十三五”时期长江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开展,发挥了节水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了长江流域县域节水水平和区域用水效率,有效推动了南方丰水地区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也为全面完成《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22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积累了丰富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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