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赴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旁听公开审理的2起环境公益诉讼庭审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此次庭审活动的2起案件被告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由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现场,各有关方围绕“电捕鱼”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客观危害和主观故意等方面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现场查明了被告“电捕鱼”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依法认定了“电捕鱼”行为对作业水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危害,并当庭对被告作出了批评教育和依法判决。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公开审判活动是生动的现场教学,通过近距离观摩案件审理过程,切实增强了法治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达到以案为鉴、以案明法的警示规范效果。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工作人员在治江兴委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责任和意识。
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政法局(水政监察总队)、节约保护局、砂管局、监督局、直属机关党委相关人员参加旁听庭审。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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