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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压力激发企业环保内生动力

时间:2017-04-24 10:03来源: 未知作者:贺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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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2016 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江苏省环保厅被表彰为2016 年度一等奖第一名。与江苏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推出的按环保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被表彰为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奖。至此,江苏省环保信用建设已连续五年获得江苏省信用建设一等奖第一名,连续四年获得创新奖。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 年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给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江苏“创新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全省2 万多家企业开展环保信用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征信体系。”环保督察以查找和指出问题为主,反馈意见在肯定与表扬部分更是惜墨如金。反馈意见如此点评江苏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无疑是对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肯定。

以信用压力激发环保内生动力,是改进企业环境监管的必然选择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是对一切有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监管的三部曲。而这三部曲共同的特点是:政府环保部门对企业进行单向管理,企业是被动式的。长期以来, 各级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监管除了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这一手段之外, 缺乏其他高招。而这一手段只体现在“后果严惩”这一阶段,比较被动。尽管违法企业付出了代价,但生态环境已经遭受了损害。由于缺乏切实落地、有效的措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往往只是流于环保监管理念、口号上。
    “网格化”、“双随机”、明察暗访、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停业关闭、移送拘留……多年来, 环保部门为了对付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但结果却往往事倍功半。违法上马、非法生产、超标排放、暗管偷排、窜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如何实现对污染源企业三个阶段全程有效的管理,尤其是激发企业内生环保动力, 解决环保执法部门与违法排污企业之间“猫和老鼠” 式的斗法,始终是一道难题。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这一问题的解决显得尤为迫切。
    为破解环保监管困局,激发企业这个“责任主体” 的环保守法自觉性和治污减排积极性,江苏省顺应“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信用经济”的时代潮流,在环保监管中引入信用杠杆,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环保信用体系, 以企业的环保信用压力,激发其自觉环保的“内生动力”。历经多年的探索实践,初步构建了“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动态评价、事后联动奖惩”的环保信用体系。


 
构建完备的环保信用制度体系,是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的基础
    近年来,江苏环保厅把加强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改进企业环保监管方式、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先后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规划纲要》等15 个重要文件,全省13 个设区市环保系统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 形成了环保系统上下纵向合力、同级部门间左右横向协力的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 2013 年1 月11 日,江苏省环保厅印发了《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明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共包含3 类21 项指标,包括污染防治类指标(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和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总量控制、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环境管理类指标(缴纳排污费情况、排污申报情况、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验收、环保机构、人员、制度、环境统计填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清洁生产、环境管理质量体系认证)、社会影响类指标(行政处罚、重要环境失信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群众投诉、环境污染责任险、环境表彰)。经过几年的实践检验和不断改进,目前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已推出更加科学的第三版。
    2013 年12 月5 日,江苏省环保厅、江苏银监局、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共同建立我省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构建了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014 年12 月26 日,江苏省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 要求对不同环保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差别电价,激发企业治污减排和改善环境的内生动力。
    此后,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论证,江苏省环保厅与有关部门接连推出两个重磅文件。2015 年12 月14 日,江苏省环保厅、物价局发布《关于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试行差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对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红色、黑色的部分环保信用不良企业试行电价加价政策,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 元和0.10 元。2016 年2 月2 日,江苏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联合发布《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对被评为“红色” 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0.6 元/ 立方米, 对被评为“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含)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1.0 元/ 立方米。
    在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实践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江苏的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向环保服务业拓展。2016 年3 月1 日,江苏省环保厅出台《关于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的指导意见》, 针对全省排污企业、环保服务业企业(环评机构、环境监测检测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构与从业人员),重点明确了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的运用,建立环保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江苏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向环境监管迈出重要的一步。
    江苏省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中,注重科学规划, 坚持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在“十三五”开局中之初的2016 年1 月,省环保厅与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 年)》,为“十三五”期间的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了蓝图。
    几年来,随着《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15 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江苏初步构建了一个贯穿企业环境行为“事前、事中、事后” 三个阶段全过程的环保信用体系。

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是保障评价结果发挥作用的关键
    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价值体现在应用上,只有应用,才能发生效力,才能有效引导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绿色发展。为此,江苏省环保厅在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中,不是环保一家“单打独斗”,而是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供金融、工商、证监等40 个部门在信贷、税收、上市等方面应用。积极联合银监、工商、物价等部门,探索建立“绿色信贷”、“证照联动”和“差别水电价” 等制度,实行跨部门联合奖惩。

深化绿色信贷政策
    2013 年,江苏省环保厅联合省信用办、江苏银监局建立起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首先在信贷领域实行联动机制,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与企业信贷相挂钩。随后,全省13 个设区市环保局和银监分局及相关部门均先后建立了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各银行在授信时,根据企业不同的环保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政策。据江苏银监局统计,2015 年,环保信用优秀(绿色)企业信贷余额2431 亿元,较年初增长535 亿元,增幅28.2%;环保信用良好(蓝色) 企业信贷余额5533 亿元,较年初增长479 亿元,增幅9.5%,两者合计占全部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企业信贷余额比91.7%,居于高位。在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评级一般(即黄色)以下企业中,黄色企业压缩退出类信贷余额44 亿元,红色企业督促整改类信贷余额70 亿元,黑色企业压缩退出类信贷余额3.8 亿元。2016 年,截至年末,江苏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业贷款余额6916 亿元, 同比增加1275 亿元。其中,对信用评价为优秀(绿色)和良好(蓝色)的企业贷款余额6499 亿元,较年初增加829 亿元,余额占所有评级企业贷款余额比例达94%,对环保信用较差(红色)和极差(黑色) 企业贷款余额为93.6 亿元,较年初减少15 亿元,余额占比仅为1.4%。

落实差别水电价格政策
    联合省财政、物价、水利、住建等五个部门出台《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推行差别水价在环保信用中的应用。联合省物价局出台《关于对2015 年全省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通知》, 经省供电公司初步核定全省红黑企业征收差别电价达1.8 亿元。企业环保信用好,在用水、用电上就可以少花钱, 从而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相反,如果企业的环保信用差,用水、用电就要多花钱,就会降低市场竞争力,甚至遭到市场的淘汰。环保信用与价格政策的挂钩,抓住了资本逐利性的要害,引导企业自觉改进环境行为,助力环境监管。2016 年3 月,环保部充分肯定并推广江苏施行联合惩戒的做法和经验,向全国环保系统转发了江苏实行差别水电价政策的两个文件。

实行多种惩戒联动
    2016 年3 月1 日,江苏省环保厅出台的《关于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的指导意见》, 在突出环保部门内部联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与金融(银监)、证监、商务、财政、发改、税务、海关和物价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通报、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意见》明确,对严重环保失信者采取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 依法依规惩戒。例如,结合企业环保失信行为的类别和具体情节,环保部门要从严审查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执法监察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依法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甚至报请政府责令其停业、关闭,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也不得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等。2016 年,省环保厅进行信用审查项目400 多个,共涉及省级资金17.83 亿元、中央财政资金11 亿元,对环保信用红黑等级企业和项目提出了否决;对2016 年度922 家申报江苏名牌产品的6 家红黑企业提出否决;对省委、省政府表彰的 229 家“紫峰奖”台资企业环保信用情况出具审核意见等等,提高了市场监管效率。
    (作者单位: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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