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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小区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时间:2017-11-08 15:40来源: 未知作者:张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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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多样性是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为有效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中国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社区等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截至2016 年,全国共建立自然保护区2740 个,总面积147 万平方千米,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4%)。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不断完善,使全国超过90% 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约89% 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以及多数重要自然遗迹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中国各类陆域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在2015 年就达到了陆地国土面积的18%,提前完成了《爱知目标》规定的“到2020 年保护地面积达到17%”的目标。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面临着艰巨的挑战, 生物多样性整体下降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其中,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的主体——自然保护区的成效还有待提高,自然保护区以外更为广泛的区域的保护不力都是重要的原因。
    因此,为有效遏制我国生物多样性的丧失,除了提升现有自然保护区的成效外,大力发展自然保护小区也是有效途径之一。中国以往的实践证明,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自然保护小区是自然保护区最有效的补充与辅助措施之一。
    自然保护小区目前仍未有被广泛接受的定义。简单地说,自然保护小区就是自然保护区以外的一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自然保护小区一般情况下都是生物多样性程度较高,具有比较完好的自然生态系统或具有重要价值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珍稀濒危物种、宝贵遗传资源等。在一些地区,自然保护小区也包括具有特定历史文化价值和特种用途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或者是在风景名胜区内划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自然保护小区一般不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小区在各国也有不同的定义,欧洲一些国家如西班牙、意大利、英国等,其含义与中国的类似,但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则把房前屋后的花园也称作自然保护小区。
    中国的自然保护小区一般是由政府批准划定的小块区域,普遍面积较小,但不同保护小区之间的面积差距较大,从小于1 公顷到大于2000 公顷不等。自然保护小区一般都有稳定的边界、明确的保护对象和负责管理的责任方。中国目前的自然保护小区一般由县或县以下行政机关设定,但也有村民自发建立并管理的,或者由于历史文化或传统习俗等因素自发形成的小型保护区。
中国自然保护小区建设进展
    自然保护小区在国际上已有成功的做法,如西班牙东部巴伦西亚地区、意大利马尔凯地区、英国建立在保存完好的野生动植物生境和地质遗迹地上的具有特殊科学意义的保护地等。
    中国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与管理,近二十多年来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国家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社区都是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与管理的参与者。2006 年,国家林业局在《关于开展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6〕208 号)》中建议:组织本地区开展示范自然保护区和示范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工作。2015 年,国家林业局发布第37 号令《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强调自然保护小区不得开展隔离引种试验。
    我国的自然保护小区主要分布在南方各省(自治区)。广东、福建、浙江、江西、广西等很早就开展了自然保护小区的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效果。如广东(1993 年)、福建(1995 年)、湖南(2000 年)、浙江(2002 年)、江西(宜丰县)等省(市、县) 先后出台了自然保护小区相关的规定和指南,或者提出了建设规划。其中,广东省政府早在1993 年就发布了广东省社会性、群众性自然保护小区暂行规定。
    2003 年,湖北省为有效保护原始森林和珍稀野生动植物,在前期116 个自然保护小区的基础上又批准了29 个县、市(区)的73 个新建自然保护小区。
    2011 年,广西开始实施《广西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管理办法》。2015 年,广西南宁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实施《自然保护小区规划》。根据规划,到2020 年底,将新建92 个自然保护小区、3 个湿地自然保护小区。
    2012 年,江苏省实施《江苏省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小区申报办法》。根据该文件,申报湿地保护小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南京市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开展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并根据各区湿地资源状况,将“自然湿地保护率”纳入到市政府对各区政府考核指标体系。2015 年,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管理的通知(宁农林〔2015〕14 号)》,规定“十三五”期间,全市每区每年必须建立1 ~ 2 处湿地保护小区,每区至少建立1 处示范湿地保护小区。
    2012 年,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自然保护小区的通知(黄政发〔2012〕36 号)》,决定头陀洪屿山鹭鸟自然保护小区为第三批自然保护小区,面积10.4 公顷。
    江西省婺源是中国自然保护小区发展较好的县, 到1997 年,全县已建立了188 处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估计为2.4 万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11.5%。自然保护小区的建立,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植物,据1997 年的调查结果,自然保护小区内有50 余种珍稀植物和20 多种国家一、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其中包括世界濒危珍稀鸟类——黄腹噪鹛,所存古树千年以上的百余株,300 年以上的2000 余株。
    据王云豹人等研究,中国的自然保护小区中, 79.2% 的小区面积≤ 100 公顷, 其中尤以1.1 ~ 5 公顷和5.1 ~ 10 公顷二者最多, 分别占到总体的20% 和18.3%。从类型来看,以植物为保护对象的占主导地位,约占49.3%。而从总面积来看, 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最多, 占39.1%, 其次是野生动物类型, 为21.4%。从管理级别来看, 村级自然保护小区占较大优势, 组级在数量上也很可观, 但总面积比例较小, 而乡镇级数量虽少, 但总面积却占到相当比例。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虽然许多组级的自然保护小区单位面积比较小, 但其植被反而具备较高的原生性、观赏性。
自然保护小区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自然保护小区不是小型自然保护区,它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能够发挥自然保护区无法起到的作用。自然保护小区是现行自然保护区布局和功能的补充与完善,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重要物种和生态系统覆盖度不足是现有自然保护区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而自然保护小区的遍地开花和随时随地设置的特征,使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保护小区具有一些自然保护区不具备的优势和特征,包括占地面积小、设置程序简单、建设快速简洁、管理灵活便捷、保护对象针对性强、社区自我管理、提升公众知识和意识等优点。正是这些优势和特征,使得自然保护小区成为弥补自然保护区不足的有效措施,也使之成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助力。
    增加保护地总面积。虽然每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有限,但由于整体数量庞大,自然保护小区对增加保护地的总面积具有重要的作用。如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到2011 年,已建成自然保护小区862 个,保护区面积达5370 多公顷。根据国家林业部门的统计, 到2014 年底,我国仅林业部门就已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小区5 万多处,总面积达150 多万公顷。
    自然保护区外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对一些达不到建立自然保护区标准,但又亟待保护的目标, 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是最佳的选择。例如,福建省明溪县自然保护小区内有14 种在附近君子峰自然保护区未发现的植物。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第三批自然保护小区内有省重点保护和省一般保护鹭科鸟类4 种,数量达12000 只。江西省婺源县第一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仅8 公顷,建立当年,白鹭的数量就由往年的近千只增加到3 万多只。另外,由于自然保护区设置与建设门槛高、建设周期长、程序相对复杂,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宜设置自然保护区的区域,而这些地区又具有分布区域较小的遗传资源、珍稀濒危物种或重要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小区也是理想的选择,可以充分发挥其对自然保护区的辅助功能。
    完善保护地网络。自然保护小区在完善的自然 保护区网络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自然保护区设置条件的限制,加之部门间协调与配合的困难,往往会造成布局和功能的重复或缺失。这种缺失可以通过设置自然保护小区得到弥补。从而发挥保护地网络的作用。例如,1999 年,江西省婺源县已建立181 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达1 万公顷,安远县已建立小区239 个,靖安县达312 个,全省建立的自然保护小区超过了6000 个,总面积近6.67 万公顷。这些保护小区和当地原有的各级自然保护区共同形成了自然保护网络,构成全省重要物种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格局。
    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社区自我管理。众所周知,现行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体系,往往会面对如何消除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矛盾的挑战。而自然保护小区正是体现“只有村民能管好村民”思想的有效方式。事实上,我国很多自然保护小区都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由社区周边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珍稀物种、栖息地、风景林、水源林等区域或地段划建而成, 很多情况下都以自然村或组为单位来管理。由于自然保护小区是村民自发自愿建设的,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还提升了自然保护小区的保护成效。
    便于全民教育和意识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相关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败,而以往在一些城区开展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提升培训和科普等活动,很难覆盖到与生物多样性关系更为密切的广大农村地区。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小区并亲身参与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广大村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相关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受影响的不仅仅是小区管理人员,一个自然保护小区往往可以影响到全村甚至一个广大区域内的社区和公众。
    快速高效的保护措施。对一些亟待保护而分布区又相对较小的保护对象,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是有效的途径。因为自然保护小区从申请、筹备、建立,到行使保护功能,都远远快于自然保护区。利用自然保护小区成本低、建设快、见效快的特点,对那些新出现的、分布区较小、又亟待保护对象,可以实现在短时期内得到妥善保护。
    针对性强。自然保护小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保护对象可以是一片山林、一个池塘、一个遗传资源、一个物种、一个生态系统、一块湿地、几株树甚至一株古树。自然保护小区可以根据保护对象的特点、习性、分布、存在的问题等,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这是自然保护区难以做到的。
    管理灵活简单。自然保护小区的另一个优点是管理灵活简单,设置和管理,很少受各种规章制度、繁冗程序的限制,社区还可以根据保护对象的变化,调整边界、增减措施等,从而实现对保护对象更有效的保护。自然保护小区没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全部区域是一个整体,对象单一、管理简单,村民和社区都可以建立并实现自我管理。
    自然保护小区在我国方兴未艾,正在步入大雅之堂,随着数量和面积的快速增加,其对自然保护区的辅助作用越来越明显,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会越来越高。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应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补偿措施等,同时加强技术支持,推动自然保护小区的稳步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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