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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厂:在阳光下走向“邻利”

时间:2018-01-22 14:20来源: 未知作者:杨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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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40 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逐渐凸显,其中,“垃圾围城”现象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如何处理垃圾成为困扰社会的难题之一。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垃圾焚烧发电成为越来越多城市和地区的选择。但是,因为争议多、选址难等问题, 垃圾焚烧一直是道难解的题,一些运行后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也常面临质疑之声。
    2015 年,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接到群众关于德州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诉,并持续关注该焚烧发电厂改进情况,历经2 年,2017 年11 月,本刊记者跟随法律中心人员走访了改进后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新的设备已经投入运行,外部装修仍在紧张进行中。
被质疑的垃圾焚烧发电厂
    2015 年10 月17 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公众投诉,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西路垃圾处理厂, 院内有绿能电力有限公司,为德州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与焚烧地,所焚烧垃圾形成电力,为百姓所用, 既处理掉大量生活垃圾又转换能量,本来是件造福百姓的事。但垃圾处理厂周边人口密集,有大量人口居住,商业活动繁荣。据居民反映,每到半夜, 垃圾处理厂周边刺鼻有味道,关着窗户都能渗透到屋里,快天亮时味道散去,基本每日如此。此气体的异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夜间休息及身体健康。
    在收到居民关于垃圾焚烧厂的投诉后,中华环保联合会致函山东省环保厅告知情况,山东省环保厅回复:该公司于2010 年1 月21 日通过山东省环保厅审批,2015 年7 月通过省环保厅验收。接到举报案件后, 德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录,不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周边未发现存在刺鼻味道,在线数据上传正常,通过几次夜查,未发现夜间偷排废气现象。2016 年4 月,德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二级标准要求。
据了解,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原垃圾焚烧厂址位于德州市西南方向,东风西路西首,距离德州市城区3.5 公里,是桑德集团于2009 年投资成立,与德州市合作采用PPP 模式建设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正常运行的垃圾焚烧厂为何臭气弥漫
    根据环保部门回复,垃圾焚烧厂并不存在偷排和违规排放现象,那居民投诉的臭气熏天又从何而来? 根据材料显示,该垃圾焚烧厂总投资3.2 亿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30 吨,发电1.08 亿千瓦时。原有垃圾焚烧发电装置于2013 年6 月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垃圾处理量逐年增加,2013 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8 万吨,2014 年处理19.8 万吨, 2015 年处理25.5 万吨,2016 年处理29.04 万吨,自2015 年起已大幅度超过设计处理能力。
垃圾焚烧厂周边,钟辛庄村离垃圾焚烧厂最近, 在垃圾焚烧厂东352 米,搬迁之前共有人口1288 人。
    随着处理量的增大,周边居民投诉现象也逐渐显现,投诉的主要问题是垃圾异味。根据当地调查发现, 产生异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城市垃圾处理量增大的需要,垃圾库内垃圾储存量远远超过了额定储存量,防护设施防止异味扩散的效果减弱,从而导致垃圾异味逐渐向周边扩散。在接到群众关于该企业环境问题的信访投诉后,环保部门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并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据当地环保部门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介绍,该公司多次投资进行加强防异味措施,如更换垃圾卸料门和垃圾库密封门,增加除臭剂喷淋系统和流动喷洒车, 强化垃圾库屋顶密封等措施,虽然达到了一定的效果, 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政企联合,实现垃圾焚烧安全便民
    2017 年以来,国家环保部、山东省环保厅、德州市环保局及环保直属分局等各级环保部门对现场进行检查30 余次,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地政府部门联合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
    一是对垃圾焚烧厂实行项目改造。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由此前的21.9 万吨/ 年提高至33.4 万吨/ 年。焚烧厂原有的两台365 吨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已停止运行。投资4.3 亿元,对项目进行整体改造。续建项目采用2×500 吨/ 天机械炉排焚烧炉,不再掺烧煤炭,续建项目采用“SNCR(炉内喷氨水)+ 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器)+ 干法(Ca(OH)2) + 活性炭喷射+ 布袋除尘器+SCR(预留)”相结合的烟气净化工艺,配套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100 米高的集束烟囱排至大气。本项目投产后,焚烧炉烟气中烟尘、SO2 和NOX 能够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 号)要求。
    二是完善恶臭治理措施。通过改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对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进行封闭式布置,在垃圾焚烧厂主厂房卸料大厅的进出口处设置风幕,在垃圾贮坑出口安装双层密封门等措施防止臭气外溢。此外,将一次送风机的吸风口引至垃圾贮坑, 在垃圾贮坑上方抽气作为助燃空气,使贮坑区域形成负压,所抽取的空气先经过过滤除尘,再经预热器加热后送入炉膛,定期对垃圾贮坑喷洒灭菌、灭臭药剂,在多个位置安装除臭系统等,将绝大部分臭气关闭在垃圾库内,主厂房臭气的收集效率可达99%。
    三是对附近居民实行整体搬迁。垃圾焚烧厂所在地为德州市运河开发区垃圾处理厂区, 属于工业区。为支持改造项目建设,德州市运河区政府投资2.3 亿元对项目临近的钟辛庄居民进行搬迁。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环保部门依法对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对所排放废气实施24 小时全天候无缝隙监控,并由第三方运营商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厂区门口设立的大屏幕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开展夜查,并协调市环境监测站对其排污情况进行人工监测,严防超标行为发生。
    在发展过程中,德州垃圾焚烧发电厂把环境效益放在首位,改进焚烧工艺,与周边群众积极沟通,落实“装树联”要求,主动公开排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被质疑到作出改进,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并成为参与当地环境治理的重要一员。
    2017 年5 月,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种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今后,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也将成为常态,生产在阳光下,运行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监督,必将会化解公众对垃圾处理设施的质疑声,让垃圾焚烧发电从“邻避”走向“邻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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