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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须加强全社会“野味科普”

时间:2020-04-21 10:46来源: 未知作者:贺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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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模庞大的野味产业被踩了刹车。然而, 要想把《决定》落到实处,真正革除滥食野味陋习,还有一件事必须下功夫做好,那就是大力加强全社会“野味科普”。
    当前,在许多地方并没有把食用野生动物视为陋习,反被当成地方特色传统饮食文化,许多公路沿线和山区的饭店、大排档靠野味吸引顾客,生意兴隆。不仅如此,城市饭店食用野味也很普遍。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全国21个大中城市的调查表明,50%以上的餐厅售卖野生动物菜肴,46.2%的城市居民吃过野生动物,2.7%的居民经常吃野味。如此众多饭店经营野味,如此众多的顾客食用野味, 未必都是故意与法律法规对着干,其中有很多是思想认识误区。因此,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既要有全国人大权威禁令高门大嗓的断喝,也要有对全社会和风细雨的“野味科普”。只有把国家意志化为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才能水到渠成。

加强食用野味危害的科普宣传
    食用野味的人大抵都有着不健康的饮食观念, 缺乏保护意识和卫生安全防范意识。有的认为食用野生动物可以大补或者治疗特殊疾病;有的把能够食用野生动物当作身份的象征;有的因猎奇心理尝试食用。
    要让人们知道,养殖的家禽家畜有相对干净的生活环境、可靠的饲料来源、较为完善的免疫制度,完全能够满足我们饮食的需要,没有必要从野生动物身上找滋补,从而消除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不正常需求。
    要让人们知道“食用野生动物能滋补身体”传言没有科学依据,“病从口入”不是一句虚言。野生动物身上带有大量的病毒、细菌、寄生虫,这些病菌在人们对其猎捕、宰杀、加工和食用等过程中极易扩散,传播。滥食野生动物不仅不能滋补身体,甚至还会带来健康风险。怀着猎奇心理品尝“舌尖上的美味”,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健康逞一时之快,禁食野生动物是防止引“毒”上身,人们没必要冒着染上病毒的风险食用野生动物。

加强保护野生动物意义的科普宣传
    要让人们知道,生物多样性是自然规律。野生动植物是极为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地球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缺了哪一个都可能出现大问题。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而且会对野生动物资源和整个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从而引起整个生物链的崩溃,破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要让人们知道,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保护野生动植物,保障野生动植物在自然中的种群安全,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要让人们知道,野生植物是生态系统中的生产者,我们要为野生动物提供食物和隐蔽场所,也要加强对野生动物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干扰。

加强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宣传普及
    在这次全国人大《决定》发布之前,我国已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虽然那些法律法规在禁止和限制食用野生动物方面存在不足,但是如果公众周知了、好好落实了,也不至于出现全国性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许多捕猎、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人,往往并不知晓国家的规定,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由于缺少禁食野生动物的氛围,人们对此类现象更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广而告知。同时,还要针对多数公众对野生动物“傻傻分不清楚”的问题,加强野生动物概念、分类知识和保护名录的宣传,特别是要让禁止食用的“黑名单”和允许食用的“白名单”家喻户晓,让公众知晓什么是“野味”,哪些是可以安全食用的“合法野味”,哪些是不能食用的“非法野味”。

加强对滥捕滥食野生动物法律后果的宣传普及
    全国人大《决定》规定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全国人大的“狠话”虽然撂出来了,但现实中,这些抽象的、概念性的表述,并不足以形成足够的震慑。俗话说,“不见棺材不掉泪”。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将不同的违法情形所对应的法律责任梳理出来,并大力宣传,把“虎头铡”亮出来。如果我们的电视和城市街头广告栏,不是铺天盖地的明星美人照片,而是“高悬”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利剑,相当一部分人在面对“野味的诱惑”蠢蠢欲动时,一定会因心怀敬畏和戒惧而及时止步。
    [贺震,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智库)特邀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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