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加强红色资源保护,提升环境保护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地区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扬红色资源优势,深入进行党史、军史和优良传统教育,把红色基因一代代传下去”“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
近几年,我国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传承好红色基因,利用红色资源,实现当地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努力开发了一些红色资源,建成了一批红色景区(点)和教育基地,不仅彰显了巨大的政治优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
然而,个别地方政府在开发和利用红色资源过程中,也损害了部分红色资源。比如,某地在红色资源邻近区域内,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工程作业,导致红色资源地质环境被破坏,致使红色资源重要建筑受损;在红色资源保护范围内,建设排放污染物质的生活设施,严重影响了红色资源的良好生态环境。
深化红色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红色资源进行保护。
首先,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各地有关机构需制定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地方法规。通过立法加强本地红色资源的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以法规形式保障和弘扬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法规内容应有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类级和要求、保护范围、控制范围、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尤其是在保护范围及其邻近区域进行工程建设要求、行政监管职责、违法行为情形、相关处罚规定等,以便能够明确责任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压实各项职责,强化守土有责,从而能够把法规内容和规定尽快传达到相关部门,宣传到人民群众,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和行为中。
其次,负责开发利用本地红色资源的政府部门,要躬身入局,主动作为,深入调查研究,挖掘红色印记,整合红色资源,编制本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为新时代推进当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弘扬传承提供重要遵循。依法对规划进行影响评价,分析、预测和评价规划实施后,对当地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及其重要组成部分的红色资源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要求。让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加强红色资源保护,提升环境保护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地区经济发展。
最后,承担保护利用红色资源项目的单位,要结合本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及其规划评价内容和结论,对项目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有效的环境资源、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进行跟踪监测和生态影响后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从而以问题为导向,采取相应措施,严防环境资源遭到破坏,特别是要保护好红色资源免遭破坏,防止生态被损害、环境被污染。
有关部门和管理单位要加强当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监管,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实落细,依法坚决打击破坏红色资源及其生态环境行为。同时,应向广大群众普及有关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各种知识,提升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到保护红色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工作中,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传承弘扬助力添彩。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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