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期刊杂志
所有栏目

严厉打击危废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第10期

时间:2021-11-24 16:28来源: 中华环境作者:中华环境编辑部

字号:TT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彰显党中央、国务院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已经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且大多属于共同犯罪,违法产业链长、涉案人员多、作案手段隐蔽。为巩固2020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着重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先后整理汇总了四批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从通报情况来看,这些案件不论是在环保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还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都是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可谓性质恶劣,其严重危害有目共睹。同时,提醒我们打击危险废物违法及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必须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
  随着城市发展、工业进步,我国危废产生量也随之持续增长。2019年,我国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498.9万吨,废物处置量为2027.8万吨。预计2021年,中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将达到5357.5万吨,危险废物处置量将达到2623.2万吨。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在危废处理方面,生态环境部提出到2025年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为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供重要参考。
  为此,各地应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将危废全过程监管纳入对政府生态文明目标评价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体制机制,提升危废监管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保障等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应做好环评、排污许可、环境信息公开、危废名录、危废管理计划、危废转移等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强对重点产废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危废管理的内部档案和责任制度,通过引入环保管家等方式提高危废管理的专业性。应健全企业强制性信息披露和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和奖励机制,依法维护多元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
中华环境编辑部
2021年10月
(责任编辑:wxc)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

相关阅读

文章排行榜

  • 24小时点击
  • 每月排行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