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严控新增污染源,利津县在对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验收时,严把验收监测关。
利津县要求,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监测申请后,县环境监测站要首先对项目现场进行勘查,认真检查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情况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现场勘查后,编制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并经3级审核。在验收监测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完成现场监测后,及时对采集样品进行分析,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告知委托单位取回验收监测报告。
今年1月~10月,利津县环境监测站共对6个县批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环境监测。通过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管理,进一步提升了验收监测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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