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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通报第4次环保专项检查结果 14家单位烟尘超标

时间:2014-12-09 09:51来源: 齐鲁网作者: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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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12月8日讯(记者 张帅)  济南市环保局按照《济南市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于11月15日至20日组织开展了2014年第四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对市区内部分供热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规章制度及台账记录建立落实情况、堆场防尘情况和脱硫副产物存放、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发现二氧化硫超标单位超标15家,氮氧化物超标单位7家,烟尘超标单位14家,两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6家。

    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主要有:(一)部分单位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检查发现共有30家单位燃煤锅炉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现象,其中二氧化硫超标单位超标15家,氮氧化物超标单位7家,烟尘超标单位14家,两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6家;(二)部分单位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改造进度滞后,原计划采取的煤改气、集中供热替代等措施未能按期完成,污染防治设施也未改造,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三)部分单位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个别单位甚至只向脱硫设施内喷淋清水,未添加任何脱硫剂,性质恶劣;(四)部分单位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粗放,无成文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行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不合逻辑,个别单位甚至无任何运行记录;(五)部分单位煤堆、渣堆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到位,现场扬尘现象明显;脱硫副产物存放、处理不规范,不经氧化稳定过程直接排出,且排出的脱硫废渣贮存场所无防雨、防流失措施;(六)个别县(市)区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突出表现在部分排污单位监测采样平台、监测孔设置不规范,且长期得不到整治,有的单位先后两次检查,均未能打开监测孔。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济南市环保局通报了以下处理:(一)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统一由市局予以立案处罚,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对有关单位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同时通报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二)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局环境监察支队具体负责督促被通报单位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三)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定期更新污染源清单,不定期对所监管单位进行监测和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一律予以严肃查处,限期整改。

    济南市环保局强调,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要充分认识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行动作为工作的重点,全力做好采暖季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任务落实,加强对辖区内大气污染源排放单位的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对落实检查通报不重视、不认真、不及时的,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作为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行动的考核依据。希望全系统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努力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为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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