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环保分局日前对全区26家耐火材料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全面贯彻执行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本次整治从原料存储、监测平台建设、交通扬尘控制等8个方面的问题入手,博山环保分局对26家企业进行了全面的现场勘验,并对企业负责人调查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对26家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进行一一排查,根据调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制定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博山环保分局还召集26家企业“一把手”,专门召开了全区耐火材料企业专项整治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之后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
同时,博山环保分局将2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场送达到企业负责人手中,责令无环保手续、治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停止生产;环保手续齐全但未配套完善治理设施的企业限期整改;已办理环保手续且配套完善治理设施的企业限期申请环境治理验收。对于推诿扯皮、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以上治理任务的案件,将移送公安部门,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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