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郓城县环保局实施“痕迹式”全程执法
为提升郓城县环境严格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网格化监管执法模式,防范监管风险,2015年郓城县环保局实施“痕迹式”全过程执法。
一是在平时监管检查时留下痕迹。日常检查时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记录》现场进行记录并分类进行存档。
二是执法办案时留下痕迹。针对立案、调查、审批、告知和送达等办案重点环节,做到立案及时、取证确凿、审批齐备、裁量适当、告知记录、送达到位,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健全执法办案程序,明确办案人员责任。即在制作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送达回证等全程留下痕迹。
三是跟踪服务留下痕迹。在实施行政处罚后,为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局执法人员将对行政处罚的案件跟踪调查,了解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并征询被处罚单位对环保行政执法的意见或建议,最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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