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杂志网移动版

主页 > 期刊杂志 > 杂志目录 > 2023年11期 > 卷首 >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并将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超过51%,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7.5%,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4.02%。

       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我国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的国家战略。减缓是指通过能源、工业等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较长时间的调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速率。适应是指通过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风险识别与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调整适应行动,降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减缓和适应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评估报告指出,全球有33亿至36亿人生活在气候变化高脆弱环境中。未来气候变化风险将进一步加剧,跨行业、跨区域的复合型风险将增多且更加难以管理。适应和减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策略,在气候变化长期性和气候风险显著化的背景下,突出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性十分必要。

       我国积极展开气候变化适应行动。2013年,我国便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推动重点领域、区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2014年出台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助推强化重点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此后又印发了《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等文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30个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下一步,须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强化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提高气候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指导地方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推动地方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压实地方适应气候变化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新的机制和模式,不断提升城市气候韧性;加大气候敏感脆弱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度,推进适应气候变化重大工程建设,提升重点领域和重大战略区域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中华环境》编辑部
2023年11月
(责任编辑:wx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