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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构建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部门间自然保护地相关信息对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于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效能,强化部门联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在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工作信息对接座谈会上,伊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执法二科科长孙宇表示。
 
       4月9日,伊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丰林生态环境局、丰林县林业和草原局、丰林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信息对接座谈会,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强化对全市39个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保护,联合相关单位构建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事项,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和违法排放污染物等执法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衔接和协同联动。初步实现信息共享和双向咨询模式,确定部门间工作联络人员,定期双向沟通自然保护地相关执法工作情况。形成执法合力,针对涉及有关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专业技术知识复杂的案件,商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伊春市生态环境局、丰林生态环境局、丰林县林业和草原局、丰林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深入丰林县辖区内湿地自然保护地,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采矿、修路、筑坝、建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的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共同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责任编辑:wx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