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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气象立法为优质农产品打造“身份证”

时间:2024-02-20 16:56来源: 中国气象报社作者:韩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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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耕地面积、黑土面积均位列中国首位,同时兼具“雨热同季、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生长季平均气温低”等优势气候条件,是中国气象局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第一批5个试点省之一。

       2023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黑龙江省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促进发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的地方性法规,意在破除农民负担过重、标识应用过窄、评价机构权威性不高等深层次问题。省气象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有利契机,围绕“谁来促”“怎么促”“为啥促”的工作重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为黑龙江特色气候农产品打造“身份证”。

政府高位推动 促进品牌建设

       黑龙江省通过确立区域公用品牌定位,立足气候和农业优势,确立“以小气候区划为内容,以农业为载体”的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内涵,引领气象要素深度融入农业品牌体系建设,政府高位推动,解决了发展过程中“谁来促”的问题。

       《条例》中明确了政府承担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费用,统筹资金支持相关公益性事业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利用多渠道给予财政支持。

       在政策和资金的双重保障下,省气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品牌建设,建立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推介和保护制度体系,同时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此外,地方政府围绕七个重点方向扶持保障,擦亮农产品气候“身份证”招牌。

       《条例》颁布实施后,很多产品“慕名而来”。2023年12月,省气象部门对“天问山黄精”开展气候品质评价,这是黑龙江省首次为中草药开展气候品质评价服务。

       天问山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从2015年起就在天问山下种植黄精,总经理郝义学说:“《条例》颁布后,我们主动联系省气象服务中心开展黄精气候品质评价,并得到‘优质’等级评价。”

规范评价标准 推动效益转化

       确定了政府高位推动的原则,还要解决“怎么促”的问题。对此,黑龙江气象部门设计了一系列细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

       《条例》明确由省气象部门所属的公益事业单位组织评价工作。省气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出台管理文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研制标准体系,确定2023年到2027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的进程和目标。

       在气象部门的主导推动下,“政府购买持有+气象服务+农业主体免费使用”的公益服务模式得到推行。省气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农产品气候品质备选目录管理办法》,引导市县选择优势特色农产品予以培育。各级政府逐级推进。

       饶河县是国家级东北黑蜂自然保护区所在地。2023年,省气象部门研制《区域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 饶河椴树蜜》团体标准,并得出2023年饶河椴树蜜达到“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特优等级”的结论。

       饶河县副县长冯健介绍:“饶河椴树蜜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工作有利于发展饶河椴树蜜产业、提高消费者认可度,给蜂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

减轻农户负担 加强品牌保护

       《条例》为啥促?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农民利益而促。省气象部门秉承“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的理念,坚持人民为本,力求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双赢。

       《条例》改变原有农民承担评价费用模式,实行政府买单的品牌免费使用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发挥品牌联农带农作用。建成“证书+标识+溯源”信息管理平台,打造 “餐桌”看到 “农田”示范应用场景,强化消费者用户体验。鼓励和支持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象服务产品研发,推进农业气象服务链条从产前、产中跟踪服务向产后品牌服务延伸。

       面对群众关心的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工作中“难点”“淤点”问题,《条例》规定:农业生产主体免费领取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标识。以此让利于民,切实减轻农业生产主体经济负担;针对“小农户”市场竞争弱势情况,《条例》降低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标识使用门槛,增加“小农户”议价能力、产品价值和产品销量;针对典型的“公地悲剧”“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明确纳入《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护范畴,提高法律保护层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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