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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为什么

时间:2016-04-27 15:49来源: 未知作者:孙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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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加入公益行列,纯属偶然。第一份志愿者工作,是在一个公益项目的启动仪式上,原本是被邀请去观摩这个活动的,只是问了一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被发到配电室全程照看那些我不懂的仪器!
    尽管开始得有些奇怪,这年的12 月5 日,我已带领一个小小的志愿者团队,在另一个公益项目服务的打工子弟学校,愉快地度过了平生第一个“国际志愿者日”。
    现在,公益已成为我晚年生活的一部分:为公益项目捐款、筹款,带领团队执行公益项目,在公益项目中提供心理服务,为公益机构提供培训人才……常常忘了自己已年届花甲。服务对象从北京到四川,从学校的流动儿童到灾区的教师、家长;从北京的失独家庭,到天津的消防官兵……走进公益的日子,辛苦、忙碌,更充实、快乐。
    静夜细想:为什么如此乐在其中,乐此不疲?有成就感——看到受益人群因项目发生的喜人变化,在全国公益大赛中屡屡捧回奖杯和奖金;更有在助人的过程中,自己得到太多快乐,结识太多朋友,有太多学习和成长!
    人都需要快乐、朋友、成长;所以,“偶然”中有必然。

 

公益需要更多的普通人积极参与。
 
  我认识的公益人中,把公益的“快乐”做到极致的,当属“爱心饺子”的发起人王飞。这个女孩看准了公益带给人们的快乐,以“把无聊的时间变得有意义”为口号,把组织志愿者为孤寡老人、残疾儿童包饺子,变成了充满了乐趣的公益活动;他们包的饺子,都是五颜六色的。许多公益活动会给志愿者发补贴,“爱心饺子”的志愿者不仅没有补贴,还要分摊交通、食材费用,但报名者依然络绎不绝,有放弃亲戚婚礼来的,有从外地来的,也有没报上名、反复争取、终于替补成功的。
    最近还有人把老同学聚会改到福利机构,先助人,再聚餐。公益,正悄然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公益事业、公益活动还具有心理疗愈的功能。我们曾与“爱心饺子”合作,在端午节组织失独家庭到养老站开展公益活动,与高龄老人联欢、包粽子,受到了失独家庭的热烈响应,连平时很少出门的都报名参加。活动让他们体验到助人的快乐、自身的价值,心理状况也得到改善。在对100 余位失独父母的调查中,80% 以上都希望参与服务失独家庭的志愿者培训。
    失独母亲毛爱珍是一位在公益中疗愈创伤的典范。她在痛失爱子之后,成立了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3 年的时间,从一位伤心欲绝的失独母亲,变成内心强大的公益人。尚善基金会组织失独家庭开展了植树、“为爱行走”等公益活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失独父母加入志愿者的行列。今年,我们将与尚善基金会合作,在失独家庭中培养一批志愿者,让更多失独父母在助人的过程中,也得到自我疗愈。
    当然,在一些成立不久的公益机构中,也会有公益活动招募不到志愿者,或者志愿者来了帮不上忙,感觉无趣,不愿再来的情况。这主要是由于他们对项目设计、对志愿者管理缺乏经验。就像公益项目的设计要根据机构的愿景,项目活动的设计也要考虑机构的资源;志愿者作为项目的重要利益相关方,在项目设计时就要研究:项目活动对志愿者有什么要求?志愿者有哪些心理需求、实际需求?项目活动与志愿者的需求有哪些结合点?从哪里招募符合项目需要的志愿者?如何管理、激励才能保持志愿者参与项目工作的热情?从扩大社会影响的角度,在活动设计中还要考虑如何降低门槛、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项目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助人”的心理需求,不一定都是“公益”需要的。汶川地震时,许多人冲到灾区;有的由于物资准备不足,成了被救助的对象,瓜分灾民的救灾物资;有的由于心理准备不足,自己先受到心理创伤 ;更有的专业能力不够,给灾民造成二次创伤。这些人往往还没有想清楚:是灾区需要他,还是他需要灾区。两个“需要”都有,也许是最好的;如果仅仅是个人有需要,就不是为公益,而是为自己了。
    由此想到一些企业,打着公益的旗号,为企业宣传产品,树立企业形象。企业真金白银开展公益事业,是有社会责任感,会赢得社会尊重;而借公益作秀,则可能适得其反。
    有一块小小的“试金石”,可以识别真假“公益”,无论对团体还是个人——这就是活动的目标和效果。公益事业的本质,是促进社会的改善,哪怕只是一小步的改变;如果有助于某个社会问题改善,就是公益活动;否则,就是“公益表演”。
    其实,即便是公益机构,也有“真假”的问题。公益机构是持续地带来改变的组织。由于历史原因,有的机构,即便是工商注册,但始终按照其机构愿景,不断关注与促进相关社会问题的解决,仍然是公益机构;有的机构,挂着“民非”的牌子,却仅仅满足于完成项目活动,全然不顾效果如何、是否有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这样的机构,只是为了得到足够多的项目资金以维持机构的生存,徒有公益的躯壳。
    当然,还有许多机构,有使命感,有清晰的公益目标,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要说发展,生存都是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人,包括政府,包括他们自己,都忽略了公益事业的成本:项目预算不允许按实际成本做;自己又不敢开发赢利的项目,仿佛赚了钱就失去其“公益”本色了。只能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很难吸引和留住机构发展需要的人才。“社会企业”理念的引进,为这些机构打开了一扇窗——公益机构当然不是为了赢利,但赚了钱用于机构运营与发展,同样是在做公益。
    随着中国公益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老百姓对于“公益≠O成本”开始了解,倒是身在其中的公益人,应更快走出旧观念的桎梏,也期待政府采购对成本有更接近实际的要求。
    (作者系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项目督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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