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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增养殖产业绿色发展的路径探析

时间:2019-09-23 11:21来源: 未知作者:梅宏 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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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度开发、捕捞海参,导致海参资源开发利用已达至极限。海参增养殖产业在实践中所暴露的不可持续性问题已引起各方重视。

海参增养殖产业环境利用行为的环境影响
    学者汪劲曾著书定义“环境利用行为”。所谓环境利用行为,是指人类为满足生存需要有意识地获取环境要素或者从环境要素中谋取利益的活动。
    海参增养殖属于环境利用行为中的开发利用行为,是海参养殖户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从水域环境中大量采捕海参,开发海洋资源等利用和改变环境的行为。这是一种向海洋索取资源的行为。海洋资源的有限性使得这种环境利用行为在给予人们收益的同时也带来环境风险。学者刘长兴在《环境资源利用和保留的平衡——论环境法的风险预防原则》中这样定义环境风险,所谓环境风险,是指由自然或人为活动引起,孕育于人—机—环境系统中,并通过自然环境的媒介作用,对人—机—环境系统构成潜在威胁的危险状态,包括这种危险状态爆发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以及危险可能导致的危害性后果两方面内容。其中, 人为环境风险是由人类活动所引发的环境风险,其起因在于人类活动,是人为活动引起自然因素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可以通过人的行为来预防危险后果的发生。环境风险一旦转化为生态损害,就会引致系统的、常常是不可逆的损害,而且生态损害一般也是不可预见的、不可计算的。为避免环境风险转化为生态损害,有必要对海参增养殖产业的环境利用行为进行研究。
    我国目前的水域环境状况令人堪忧,海参养殖如果操作不当,就会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环境风险,海参养殖与水域环境互相影响,即海参养殖对水域环境会产生相关影响,水域环境对海参养殖也有客观限制。
    目前我国海参增养殖的多元方式包括池塘养殖,潮间带垒石养殖,围堰养殖,人工控温工厂化养殖,海上筏式养殖,海底沉笼养殖、浅海网箱养殖,放流增殖等,不同的海参增养殖方式与环境的相互影响亦不同。人工开挖池塘,建成海参圈,是对海岸的强制改造,潮间带的生境和生物多样性均会受到严重影响。基于环境风险评价,圈池养殖海参应予转型。大规模的围堰养殖侵占了海洋生物的产卵、繁殖、索饵、栖息场所,破坏了水域生物物种多样性,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平衡也构成了潜在危害。这种养殖方式的可持续性低,采取这种养殖方式的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不足,往往超容量养殖单一品种。陆基工厂化养殖是环境友好型的海参养殖方式,但是,其对苗种、育苗技术、饵料质量的控制、饵料投喂技术,养殖设施要求较高。虽然陆基工厂化养殖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却并非适合所有地区。底播海参增殖需要适宜海参生长的海底底质或进行底质改造,前期投入成本大。盲目地发展底播增殖因对海底底质的不合理改造会对海底环境造成破坏。近海环境对海参增养殖也有客观限制,具体表现在海参增养殖对水域环境要求极高,水域环境对海参的安全、品质、产量等会产生影响。一旦水域环境受到污染,海参增养殖的产量就会急剧下降,反之,水域环境的水质良好,海参增养殖的产量就会大幅提高。若无法控制养殖水域的水质污染,势必对海参增养殖业的发展产生巨大阻碍。解决海参增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与水域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矛盾,有助于提高海参增养殖业发展的质量,保障海参生活的水域生态条件,实现海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海参养殖户和养殖企业应当承担海参增养殖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养护好水域环境,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海参养殖产业环境利用行为面临的环境风险是人为环境风险,对人为环境风险应当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积极的控制,确定地防止危险后果的发生或将损害后果控制在可以忍受的限度之内,或者在无法预料可能后果时放弃一定的行为,事先防范危险后果的发生。对上述海参养殖产业环境利用行为造成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有如下原因:其一,养殖技术因素。大多数养殖户的养殖技术常常比较传统,难以应对养殖水域的污染以及海参的病害防治等复杂问题,因此当天灾人祸来临时只能束手无策,听天由命。养殖户养殖模式单一,养殖品种单一, 抗风险能力过低,专业知识缺乏,养殖技术落后,对海参养殖规范和标准并不了解,如今养殖技术依然停留在过去放天养的模式,并且养殖户分布较为分散,渔业部门的监管和养殖专家的指导都难以有效进行。另外养殖户为提高海参的产量甚至盲目使用激素等药物都会引发环境风险,海参增养殖产生的化学品污染和分泌物污染容易造成水域环境的恶化。其二,外界因素对养殖环境的影响。气候的变化,温度等水环境条件的剧烈变化等外界环境条件的恶化问题,会造成海参皮化进而引起死亡。同时气候气温的变化造成水质恶化,水质不流通, 养殖场地内有大量的有害物质的入侵等一系列问题,都是造成海参质量不达标,产量下降,严重影响其发展。其三,水域环境的污染。由于近年来工业化进程的加快, 向海洋排放越来越多的污染物,海洋污染比较严重,造成海参养殖环境的破坏。同时过度开发海洋资源,超过海洋的承载能力,也会造成海参养殖环境的破坏。其四, 海参市场因素。近年来,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 对海参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加,海参市场的前景非常广阔, 这增加了养殖户养殖海参的积极性,但是生态保护意识不足,聚焦经济效益,过于追求海参产量以及利润,导致养殖户 过度开发和捕捞海参资源,超过捕捞的总量要求,导致海参资源已达到开发利用的极限,海参养殖对水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要避免海参增养殖的环境风险,应尽快终止不合理、高密度、高污染的海参增养殖方式,压减低端养殖产量,并应重视海参增养殖产业的科学规划,避免无序开发、盲目跟进造成海参增养殖水域污染。此外, 海参增养殖区域应优化空间布局,合理设计海参增养殖范围,强化海参增养殖的监督管理,加强海参增养殖专业指导,大规模推广优化处理废水再利用,推动海参增养殖产业的绿色发展,实现海参增养殖与近海环境保护协调共进。海洋牧场就是发展可持续渔业的新型生产方式。

海洋牧场建设:海参增养殖产业绿色发展的可能性与法制需求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中将“海洋牧场”界定为“利用工程手段,基于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海洋生态系统原理,营造适合水生生物繁衍、栖息和生长的渔场环境,进而实现水生生物资源的自然繁殖和补充,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的改善和修复。” 海洋牧场是海参增养殖的高级发展阶段,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适宜性和承载力,注重生态修复和资源养护。
    传统海参增养殖对灾害天气影响的抵御能力差,发展不可持续。建设海洋牧场进行渔业资源修复,发展底播增殖并逐渐推出行业标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实现海参增养殖的可持续发展。杨红生等学者在《着力实现海洋牧场建设的理念、装备、技术、管理现代化》中指出,我国现代化海洋牧场不同于传统的海参增养殖, 也不同于单纯的人工鱼礁,而是一次认识上的跨越,其强调生态系统恢复,原动力是自然生产力,而不是人类施加的外力。2017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强调,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合理控制近海捕捞。2018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 统筹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科学布局近远海养殖和远洋渔业,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通过海洋牧场建设实现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养殖的同等重视,其内涵是既要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又要提高渔业产量。当然,应当了解海洋牧场所需的资质要求、对海域环境的要求以及技术要求、成本、环境风险等。另外,应推广混养技术,即进行多种养殖或混养其他品种,综合利用养殖水域环境。学者杨彤在《对虾与海参混养技术》一文中对虾与海参混养技术进行了分析,科学合理地利用虾池饲养珍贵的海产品已是当前渔业发展的重要趋势,虾和海参混养技术具有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的功效,沈辉等学者在《国内外海参养殖技术研究概况》分析到海参混养技术还能解决养殖品种单一、物资器材利用率低、有效水体大部分荒废等问题。
    海洋牧场建设涉及政府、企业、渔民等多方利益主体, 需要全面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并将法制建设提上议事日程。目前我国关于海参增养殖方面的政策、法律规定中绿色因素不足,在法律层面难以预防或规制环境风险。传统海参增养殖产业亟需绿色转型,而建设海洋牧场应加强法制保障,通过确定海洋牧场的产权,规范海洋牧场征收海域使用金的标准和海域批准使用年限,明确海洋牧场建设、经营和监管者的责任,加强后续监测和管理监督,发挥海洋牧场在水生生物栖息地和渔场环境修复、渔业种群资源增殖、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维系等方面的生态效益,以及推动海参增养殖产业健康发展的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方面的社会效益。

海参增养殖产业绿色发展路径
    我国关于水产养殖的部分政策法律的立法目的已由原来的“直接促进经济发展”向“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转变,进而向绿色发展转变。不过,毋庸讳言,《渔业法》2013 年的法案与1986年法案的立法目的并无变化,都是“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即以经济发展为首要目的,没有足够重视环境保护。《渔业法实施细则》自1987年颁布以来未作任何修改,《渔业法》在2013年做过一次修改,这导致其中的部分规定与之冲突,故此建议修改《渔业法》和《渔业法实施细则》。
    2019年我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体现了对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高度重视。有鉴于此,海参增养殖应当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不可顾此失彼。立法应当强调绿色发展,坚持质量兴渔,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制度,发挥水产养殖业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绿色、生态的水产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所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形成海参养殖行业绿色发展的方式。基于上述认识,传统海参养殖存在诸多问题,面临环境风险,亟需绿色转型,才能在未来可持续发展。本文尝试提出海参增养殖产业绿色发展路径,期望最终能形成环境友好型海参育苗— 养殖—产品输出/加工绿色产业链,大力促进海参养殖产业生态文明建设。

以法律为保障,推动海参增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水域环境保护优先原则。《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这一条应该作为海参增养殖方面的指导原则。海参增养殖业要坚持环境保护优先, 坚持水域环境优先也是保障海参生活的生态条件,实现海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预防为主原则,在海参增养殖方面更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吸取“先污染后治理”的失败教训,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作为防治海参增养殖带来的海洋污染的基本原则,制定、实施具有预防性质的环境法律制度:一要地方严格制定环境许可制度,地方有关管理机关要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审查是否符合水产养殖企业绿色发展,合格后才能批准相关主体从事海参增养殖类的活动,进而使有关组织能够有效对资源环境合理管理。二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具备规划环评能力的相关单位,优先对绿色发展的海参增养殖企业进行环评,严格执行海参增养殖企业准入的门槛,选择低污染、低资源消耗的绿色企业,使海洋生态资源物尽其用,杜绝严重污染企业进入。三要制定环境标准制度,即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由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来控制水域环境质量和减少相关主体排放的污染物。环境标准制度可以作为判断相关行为人是否违法的依据,如果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向海洋排放污染物, 排放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绿色技术为指导,建立海参增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技术体系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就是提高海参生产力。目前对海参养殖绿色技术创新重视程度不够,出于对国家绿色发展理念的回应,相关企业应发展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改进海参增养殖的技术,改造工艺,通过对海参增养殖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减少对水域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海参增养殖企业应使用列入国家清洁生产的技术、设备等,节约并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实行符合国家要求的节能、节水、节资等清洁生产、循环经济。

以绿色消费为引领,加强海参增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动力支撑
    一是从消费端入手,让消费者认准绿色产品。环境标志是用来向消费者传递有关产品的环境信息,消费者能够利用环境标志来了解该产品的环境信息,进而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以绿色消费为驱动力促使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是促使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标准。海参增养殖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重视技术创新,通过改造技术,不断提高相关产业的质量和产量,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的认证才能在市场中保有一隅之地。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该制度有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促进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管理,公民有获取相关海参增养殖的环境信息的权利,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应主动披露相关环境信息,推动海参增养殖企业绿色发展。

以绿色经济制度为支撑,构建海参增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金融体系
    第一,设立绿色发展的有关专项基金,改进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向绿色企业倾斜,支持绿色技术开发与推广。地方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发展,对其合理补贴, 鼓励海参增养殖生产者开发绿色开发使用绿色养殖技术。地方政府要支持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海参增养殖企业优先贷款等信贷优势或者给予资金补贴,鼓励其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二,投入资金统筹规划建设绿色海参增养殖企业产生垃圾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提升垃圾处理技术标准, 加快硬件设施体系建设。
    第三,利用环境税来激励海参增养殖企业减少环境污染。环境税旨在将环境污染的外部治理成本内部化,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体现了污染者负担、开发者养护原则。
    第四,设立环境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海洋环境保护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于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的企业和单位给予奖励的制度。

以绿色服务为助力,打造海参增养殖业绿色发展服务体系
    一是开展咨询服务。开展海参增养殖企业绿色发展的政策咨询活动,广泛听取海参增养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现实需要。
    二是开展监测检测服务。环境监测部门配合海参增养殖企业对水质进行监测,并加强对其监测技术指导,防止水质恶化造成水产品质量不达标,产量下降,减少损失。
    三是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和推广服务。绿色产品认证和推广服务可推动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因此,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绿色产品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清单、规则程序、产品目录、实施机构、认证结果及采信状况等信息。企业通过该绿色产品信息平台了解绿色产品认证的相关流程,方便快捷。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大力开展绿色产品的公益宣传,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推广绿色产品优秀案例,引导绿色生产
生活方式。

以绿色质量为尺度,推行海参增养殖产业总量控制
    海洋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水产养殖产量的有限性。在法律规范中加入资源养护型捕捞业的规定,同时开展海参增养殖业资源养护和修复工作,对于资源养护区的资源管理采用配额制度,根据每年的资源情况确定每年的捕捞量。努力推进海参增养殖业资源的生态养护与合理利用,将海洋资源养护捕捞落实到法律中来。例如,为了养护天然海参资源,有的企业建立资源管理的策略和标准,努力实现野生资源的可持续与产品的可持续。其资源管理规定:上半年不采捕野生海参,因为海参上半年繁殖,要保证其繁殖;下半年采捕时,对于野生区域(资源养护区)养护的资源管理采用配额——根据资源情况每年200吨——即便市场再有更高的需求,也是200吨/年,且只在大雪时节采捕(这时候品质最好)。这样有助于保障海参的生态条件,实现野生资源的可持续。关于休渔期的规定,也是对总量控制的一个实行。例如,我国每年的6-9月,政府有关部门对从事海洋捕捞作业的渔民实行2~3个月不同的休渔期,以此来保证海洋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与发育,形成海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世界自然基金会“蔚蓝星球基金”项目《黄海海域海参增养殖的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及可持续发展建议》,编号:10000889-1027-1.1.01.01 】
    (梅宏,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孔静,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专业研究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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