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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钓有利于提高长江禁渔效果

时间:2020-06-18 16:24来源: 未知作者:李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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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在长江三峡库区巫峡段看到,数十条渔船整齐地停靠在岸边,等待上岸破拆。同时,又看见库岸上有很多人用精制渔具进行垂钓。刚从江里钓上来的鱼,装满了塑料桶。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生物安全,促进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长江干流及其重点水域已于2020年1月1日0 时起全面实施禁渔,但有关部门并未出台相关规定, 禁止野外垂钓活动(以下简称“野钓”),仅倡导人们不要过度野钓。然而,如笔者上述:使用高精渔具进行野钓的人群过多,野钓活动又发生频繁,其渔获量惊人, 且其中还有不少珍稀鱼类,早已远远超出传统野钓范畴。有环保公益组织认为,如此野钓完全等同于商业捕鱼了,很可能导致长江禁渔效果欠佳,不能取得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效果。
    近几年,关于禁渔期是否应该禁止野钓的问题引发不少争议,有人反对禁止野钓,认为野钓是传统休闲娱乐活动,且对鱼类危害很小;而大多数人认为,如今河湖中鱼类数量已大不如前,野钓的“杀伤力”虽然比不上商业捕捞和非法捕捞,但现在过度野钓行为,对鱼类生存和生物安全影响也非常明显,再加上野钓爱好者使用大量鱼饵,带来不少岸边“野钓垃圾”,给江河水质产生了不小污染影响……野钓一样危害生态和破坏环境。
    据悉,我国一些地方有关部门根据当地江湖生态环境状况,制定有关措施对部分重要江湖择时进行禁止野钓,以便保证禁渔效果,达到工作目的,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这有利于维护生物安全,提高禁渔质量,改善河湖水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此举应予以肯定,加以推广,从而取得更大成绩。
    当然,现在处置任何事情都不能“一刀切”,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每件事情乃至其部分情况和关键细节。野钓毕竟是深受大众欢迎的休闲娱乐活动, 具有几千年的传承。野钓活动也是一个巨大产业,涉及很多人的就业和生活。因此,在长江流域禁止野钓,必须采取相应对策,依法合理处置,引导钓友远离野钓。唯此才能化解社会矛盾。窃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开展工作,适时逐步禁止野钓,提高长江禁渔质量。
    长江流域地方相关立法机构要根据法律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可资利用的经验,结合当地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状况,开展听证论证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禁止野钓法规。法规内容必须要有公民义务、部门权责、禁钓期限、禁钓水域、相关罚责和执行尺度等,以便人们按照法规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公民义务。这有利于执法部门落实落细责任, 依据法规打击非法野钓行为,高水平保护长江良好生态环境,支持流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地方政府必须依据法规,循序渐近推进禁止野钓工作,可在长江部分重点水域先行示范开展,之后,再在所辖水域全面禁止野钓;也可以优先禁止野钓部分鱼类,要求钓友放生这些鱼种,同时增殖放流鱼苗,补给水域鱼类资源,之后,再禁止野钓全部鱼种。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人们遵守法规,远离野钓。在开始执行禁止野钓规定时, 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让每个人明白禁止野钓意义和规定,以便人们接受规定,支持禁止野钓工作。同时,相关部门可以制定办法筹措资金,收购钓友部分野钓渔具,给予钓友一定经济补偿;还可以出台政策, 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尤其是渔具生产企业和村社组织, 建设各种人工垂钓场所,引导人们主动退出野钓。
    (李学辉,湖北省巴东县环保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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