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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环境治理现代化

只有多元参与到环保里,环境问题才能够

时间:2015-11-19 14:32来源: 未知作者:冯应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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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项目组中央层面领导及专家赴贵州省某废弃煤矿实地调研,并参加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案例研究研讨会。
    10月13日,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结项大会之后,高晓谊拿着刚刚颁发的奖牌在主席台前拍了三张合影:合作方一张,同事一张,我一张。她笑言,要让媒体做见证。
    的确,这一刻着实来之不易,值得被见证。

调研结果最有发言权
    这块奖牌是对高晓谊所服务的贵州项目的鼓励。
    “把欧盟环境经验与当地百姓需求结合起来,做了很多工作,”中欧项目主任原庆丹这样评价,简单,实际。
    2012年11月到2015年3月,总预算120万欧元的贵州项目主要着眼于环境司法领域,由瑞典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中华环保联合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中心、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联合支持。
    瑞典环科院成立于1966年,由瑞典环境研究基金会全资拥有的一个非营利性的、独立的研究实体,致力于在环境问题方面为工商业界和公众利益提出解决方案。近五十年的实践经验,为项目组提供着有力的技术支持和精准的能力培训。       
    而作为中方主要支持单位的中华环保联合会,2012年已在环境维权实践和立法推动方面积累了非常成熟的经验。加之刚刚做完一个联合国民主基金有关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项目,在国际合作方面也有了不错的影响力。高晓谊介绍,“之前的声誉和多年的工作经验,政研中心推荐了我们与瑞典院进行整合。”
    在从大会搜集的成堆的资料中,我找到了一本贵州项目的基线研究报告,128页,厚厚一大本。因为针对地方的不同人群,客观扎实的前期调研尤为重要。高晓谊介绍,项目组有自己理解下的环境正义:
社会公众不因其在民族、收入,性别、居住区域等方面的差别,而在环境权益保护方面受到区别对待。        
    这正是两年来项目组所开展的系列活动的理论指导。
    综合考虑贵州省各地市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在环境质量代表性、经济发展代表性、民族分布代表性三大原则之下,项目组确定了贵州环境信访典型区域省会贵阳,饮用水源保护区安顺市,贵州最大的工业城市遵义,以及当地主要矿山开发区少数民族聚居的黔东南州作为基线调查的工作点。
    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特点,项目组也采取了针对性的调研方法:对于公众,问卷调查最为直接高效;而对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民间环保组织和律师,则采用实地访谈与文献研究相结合的办法最为合适。
    调研的结果才最有发言权。
    贵阳的环保法庭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也是全国最早建立的专门审判环境案件的专门机构。可恰恰是在贵州当地,竟然有73%的被调查者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机构的存在,也仅有1%的人曾在那里打过官司。
    说起“环保法庭”,这应该是近年来我国在环境司法领域内最为重要的成就了。截止2014年9月16日,全国已设立368个环境保护法庭、审判庭、合议庭或者巡回法庭。但参考贵州当地的调研结果,环保法庭的成就恐怕多停留在“圈儿里热”,要真正落地,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特别是让当地百姓的声音可以传递出来,”原庆丹也表示,“环境问题能不能解决,还是要在政府、企业和当地老百姓之间架起桥梁,让他们都有发言权。”
    “贵州公众的环境意识较高,但是环境维权能力较低。”这是调研最为显著的结论之一。其实,不只是公众,面对环境司法这样一个新领域,各个团体都很难在其中游刃有余,能力提高是一个共同的问题。
    基线调查结果一出来,项目组便着眼于贵州当地环境法治现状,项目组针对群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NGO以及律师团体的不同需求,设计了相应的能力提升培训。
    此外,项目组推动成立了“贵州省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 评估中心”;同时为工作评估中心的工作人员做了完备的 专业技能培训;翻译出版了环境司法、公众参与等相关文 献资料十多本,将欧盟优秀经验落地贵州,为当地提供了 详实的参考。

防止欧方经验水土不服
    同样值得媒体见证的还有整个的中欧环境治理项目。
    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是中欧环境政策对话和欧盟中国战略文件确定的重点项目,由欧盟支持中国政府在环境公共治理领域开展合作对话。从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的五年时间里,欧方拿出1500万欧元,用于支持项目在中央及地方层面的实施,以此来推进中国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面对中国当前形势,要想在千头万绪中找到迈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捷径,必须抓住环境治理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项目成果之一《政策综合报告》中介绍,基于以上分析,项目选择了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公众参与环境规划和决策、环境司法和企业环境责任四个主题作为优先研究领域,以期借此解决中国公众环境需求旺盛和环境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矛盾。项目实施分为地方和国家两个层面,地方层面分别由15个地方伙伴关系项目在选定的18个省级行政区,借鉴欧盟经验并结合当地情况实施有关环境治理的理念和实践;国家层面则通过短期咨询专家对选定主题进行调研和分析,为中国环境治理政策提供借鉴和支持。
    其中,“政府、市场、社会三大治理主体协同治理”和“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司法救济三大支柱相互关联、缺一不可”是其所着重强调的两大核心概念。
    地方信息公开项目“AirInform”在“信息公开不仅与公开的内容有关,更同信息的传播方式息息相关”理念指导下,与扬州环保局合作,协助其将可理解的、可视度高的空气质量信息有效传达给公众。其开发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简单有效,可以提前3天做出预报,为公众应对可能的空气污染争取了时间;
    地方公众参与项目“嘉兴模式”中,首创了环保“陪审员”,向社会公开招募公众代表,以独立身份参与环境行政处罚,对行政案件进行评议,让陪审员的集体意见成为最终行政处罚的重要参考;
    地方环境司法“贵州项目”,则建立了第三方监督机制试点,促成了地方NGO与政府合作监督污染企业的模式;
    地方企业环境责任“小煤矿治理项目”,则侧重于陕西省小煤矿管理,制定了闭矿后续环境恢复工作的指导手册;
    项目中央层面在新《环境法》终审阶段,为环保护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官员组织了国际研讨会,同欧盟专家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方面展开对话;
    ……
    笔力有限,难以将中欧项目的丰硕成果全数罗列,实在遗憾。
    “落地需要一个过程”,原庆丹介绍,毕竟欧洲的经济结构已经调整,法治也更加完善成熟 ,在维护老百姓的环境权、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方面,欧洲走的比较快。而欧方的经验要根据我国法制条件和经济水平,有选择性的吸收。但从长远来看,欧洲有很多的做法,是我们的明天需要做的,而有的则是现在就能做的。

沟通协调弱化差异
    高晓谊所在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国际部作为贵州项目的主要支持单位,除了完成其分内的工作包任务外,还有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便是要在欧方专家和地方机构之间架起桥梁,保障着项目的顺利执行。
    中外的文化差异和做事风格、工作机制完全不同。瑞典人民主,方案的确定和承办会议要反复开视频远洋会议进行讨论。而地方合作伙伴设备不方便,以及决策随机性较强。高晓谊坦言:“开始时难度挺大。”
    面对差异,耐心的反复沟通,无疑是最佳的解决方式。
    两年的合作之后,瑞典方面表示,中华环保联合会是其最佳的合作伙伴。
    “中欧机构办事风格不同,我们会更多地选择中国的方法,因为这样做更有效率。 ”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欧方执行主任龙迪介绍,  “虽然中欧机构办事风格各异,但基于项目来说,大家共同着眼于‘环境’,怎样保护好环境,怎样更好实施环境治理。在这一层面来说,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很欢迎学习欧洲做事风格。项目中曾多次进行非常开放的讨论,欧洲专家都表示,不知道到中国政府有这么开放。 ”
    而原庆丹同样表示,“基本点是多做事情,只要能把事情做好,不耽误,什么都好说。”
    采访中,中欧项目的两位执行主任在这一点上表现了他们一贯的默契。

环境治理常态化
    从只知“雾”不知“霾”,到现在人人都在关注的“雾霾”,五年来,随着中欧项目的成熟发展,中国环境整体上也在日渐进步。
    龙迪介绍,五年前中欧项目刚刚起步时,在中国语境下,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司法救济等主题,还是具有一定敏感性的。让社会参与环境治理,实际上涉及到了权力的下放,政府的权力会被弱化。这个做法开始时可能比较先进,但现在中国机构已经更多地接受了这种做法。
    2012年底2013年初,中国开始发布关于空气质量的信息,这促使社会意识到了污染的严重性,也促进了整个社会对环境的关注,又促使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环境治理要求。
    在司法救济的大框架之下,社会公众参与的渠道方面明显拓宽;而政府也正在朝着依法治国的方向改革,这也意味着社会将会更多地参与到国家治理中去。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社会已经参与到了社会环境治理中来了。“但这一变化社会并没有意识到,可能未来会更加突显 。”龙迪介绍。
    中欧项目的中方执行主任原庆丹,同时也是环境保护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他对五年来中国环境的变化做了更为精要的总结:
    环境法制化水平的提高,新出台的《大气法》《环保法》大大强化了企业的环境责任,提高了企业环境违法的成本;
    环境司法,特别是高法、高院出台了许多关于环境犯罪、环境诉讼方面的配套规章,环保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解决了很多老百姓环境受到侵害的问题;
    党委和政府的环保责任的界定和对不履行责任的追究,甚至于终身追究;
    公众环境意识觉醒方面肯定是进步,一方面公众环境意识确实是在提高,但在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因为环保而带来的社会不稳定性。公众为维护各自的环境权益而上街、游行、群体性事件也随之增加。这也将促使政府健全规则,加快信息公开的进程。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对环境治理确实是充满了信心的。因为从地方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凡是有公众充分参与互动的,凡是环境信息充分公开的,凡是环境法治推荐比较快的,环境问题解决的都比较好。只有多元参与到环保里,环境问题才能够真正解决。”原庆丹在采访中表示。
    今年9月,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审议通过,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初步完成;以山东、浙江、重庆、贵州为代表的地方环保部门也结合自身情况,探索出了符合实际需求的环境治理模式;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一次着重强调了绿色发展。
    中国环境治理,正在大踏步地迈向现代化。“迈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0月13日,中欧环境治理项目在此主题之下总结了项目五年来的成果,前瞻了中国未来的环境治理之路。
    “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恰逢其时,有幸见证和参与了中国环境治理的进步过程。”会议资料中的这句话,格外的恰如其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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