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秉承 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坚持正能量宣传,杜绝一切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期刊杂志
所有栏目

小额资助试水环保宣教

时间:2015-12-18 10:27来源: 未知作者:匡春凤

字号:TT

志愿者进行野外调查监测。 绿蜀清川/供图

老师向社区居民演示如何将厨余垃圾制作成环保酵素。 绿色荆楚/供图
    “培育公益种子,传播环保理念”。目前,由环境保护部宣教司指导、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的“环保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小额资助活动”(以下简称“小额资助项目”)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接受项目资助的南京玄武环境文化促进会、绿蜀清川环保志愿者服务中心、绿色荆楚环保公益发展中心、兰州理工大学环境保护协会4家环保组织正在各自所在地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探索购买环境宣教服务
    今年9月起实施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项目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小额资助项目以这一办法为依据,探索建立面向社会的购买环境宣教服务机制,建立与环保社团、社会、公众的有效协调、良性互动关系,旨在通过资助环保公益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全民环境意识,带动更多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据项目负责人张洁介绍,项目资助对象涵盖公益性组织、社会组织、学生社团以及自然人,内容围绕大气、水、垃圾分类以及湿地生物多样性等内容。具体为:致力于社区及周边环境改善、环境教育推广,如倡导垃圾分类和宣传绿色出行等内容的在地型组织;长期跟踪、调查和推动本区域的重要环境议题,如工业排放导致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的专业型地区组织;或者是针对特定群体的环保组织,通过环境教育或理念倡导,增进特定人群的环境意识,比如为学生、居民提供环境教育,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等。
    在项目审核阶段,主办方共收到24份申请,其中,22%来自高校环保社团,78%来自民间环保组织。最终,经过层层选拔,南京玄武环境文化促进会等四家环保组织入围。
重视高校社团的生力军作用
    此次获得资助的环保社团中,兰州理工大学环境保护协会是唯一一家高校社团。
    为何把高校社团纳入资助范围?张洁介绍,清洁校园、倡导绿色、宣讲环保、培养意识,大学的环保社团一直是环保宣教的重要窗口。一届届的学生从校园环保社团的活动中受到教育,并终身受益。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毕业后继续从事与环保有关的工作,影响和带动着更多的人支持环保事业。因此,要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投身到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中来,发挥青年人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生力军作用,从而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让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长期以来,大学生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很高,也做出了很多有影响力、有深度的环保公益活动。但由于经费有限,大学生环保社团参与环保宣传、志愿活动受到局限。把大学生环保社团纳入资助范围,就是让大学生环保社团开展活动有基本的经费保障,有效提升和拓展环保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张洁说。
     作为唯一获资助的高校环保社团,2000年成立的兰州理工大学环境保护协会有着丰富的高校社团工作经验,并以“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项目中标。近日,他们在兰州理工大学红柳广场组织开展了“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前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主要以水环境概况、水资源浪费现象、水污染三个方面对大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吸引了很多学生,有学生表示,家就在黄河岸边,这两年眼看着家门口的黄河水质变差,非常希望能为保护家乡河流贡献力量。
     通过这次活动,数百位大学生了解了我国水资源缺乏的现状,以及作为学生应该怎样节约水资源,并学会了通过拨打12369来监督举报水资源污染。
让小钱起到大效果
    对于环保民间组织来说,资金是个大问题,小额资助相当于一股东风,确保他们集中精力开展环保工作,达到工作预期和项目的可持续性。
    此次小额资助项目,四家入围组织获得了最高单笔4万元的资助。凭借这样一笔钱,他们开展了丰富的环保宣教和污染监督等公众参与项目。
    南京玄武环境文化促进会,获得资助的是“公众参与社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项目通过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权益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引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来,倡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为打造公众参与社区环境保护的“共治”模式做出努力。
    自6月启动以来,已开展了专家讲解、居民经验分享等6场活动;培训志愿者100人次;召开圆桌对话会、开放空间、展望未来会议、新《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社区行等8场;参与及影响公众5万余人次。这些活动走进社区,形式多样,受到了居民们的热烈欢迎。
     “四川企业污染社会监督公众参与项目”是绿蜀清川环保志愿服务中心获得资助的项目。项目自今年9月起实施,联合了四川本地的高校环保社团和社会公众,以四川省“绵阳—成都—乐山”一线为重点区域,在四川全省范围内面向企业污染物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通过实地调查、社区访谈、采样检测及影像记录等工作手法,收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反馈到环境执法部门,对污染企业的问题整改和环保部门的执法进行监督,推动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届时还将完成《企业污染社会监督公众参与行动指南》的编制。
     9月至今,绿蜀清川累计组织企业污染物排放巡查活动12次,巡查活动主要面向工业园区及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区域涉及乐山市沙湾工业园区,眉山市仁寿县铁马焦化厂区等10个市(州)的13个县(区)的14处工业园区,以及绵阳市主城区的三处水源地保护区,举报污染问题10次,发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次,开展污染企业、地方环保部门与民间环保组织三方座谈1次,已成功推动阿坝汶川桃关工业园区和内江威远煤焦化集团两处工业园区企业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及责令整改。
    另外,项目还面向高校环保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工作等基本技能方面的宣教活动,发展了绵阳市区三所高校环保社团参与环境问题监督,为他们配备了快速检测工具包等器材物资,开展了野外调查活动培训指导,并在实践中锻炼当地高校环保志愿者的行动能力。
    武汉绿色荆楚环保公益发展中心此次获资助的项目是“环保进社区,垃圾齐分类”。近日,绿色荆楚环保公益发展中心邀请志愿者讲师刘英向社区居民分享了她的垃圾分类故事,并以目前正在指导的江岸区唐蔡社区“垃圾减量,厨余堆肥”落地活动为例,走进更多社区,向居民讲解厨余堆肥对垃圾减量的意义以及堆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如何解决。项目自今年9月实施以来,利用操作性强、富有创意的活动设计,通过“环保主妇沙龙”、“家庭环保酵素制作”、“社区居民垃圾分类督导”、“社区垃圾分类回收机制的建立”等主题活动的开展,培养公众“零废弃”意识和习惯,推进社区垃圾分类的进程,推动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加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项目支持与考核并行
    “此次小额资助是在购买环保宣教服务方面的一次尝试和探索,更看重项目的理念和执行效果。”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说。因此,项目在评选时设置了一定“门槛”,并在执行过程中尝试把能力建设与监管考核并行。
    在申请阶段,项目主办方采取百分制,邀请包括高校、研究机构等在内的环保领域专家对申请标书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分别涉及拟开展项目的可实施性、创新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作用、推广性、影响力等。为了利于项目中标,主办方还对所有申请组织进行了标书写作指导。
    当然,小额资助项目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因素除了遴选,还在于能否做好跟踪管理。张洁介绍,中标机构多为在地方的民间组织,扎根群众,具有一定的行业经验和影响力。在执行项目过程中,更易获得多方位的支持,更大限度地提升项目效果。
    张洁表示,此次小额资助项目是围绕大气、水污染防治等专题,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全民环保。这类项目难以量化评估,因此,项目方除了考察项目活动次数、覆盖人数等传统指标外,还会以不定期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项目的宣传教育方法、社会效果和创新性。“只有在执行过程中,用好资助,使小钱起到大效果,才能使项目更具可持续性,并有望纳入新一轮资助考量。”
探索更多领域和筹款方式
    《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根据公众个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特点,建立、创新平台和机制,让公众广泛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中,为推动环保事业做贡献。对此,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表示,作为民政部注册,环保部主管的环保公益社团,中华环保联合会应围绕“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理念,联合更多环保组织形成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有关精神,发挥政府力量有效补充作用,着力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为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贡献力量。
    今年1月,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开始实施,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进行规范和指引。其中,被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分类中包括公共教育、环境治理等。此次由环境保护部宣教司指导、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的小额资助项目,正是顺应政策和市场,在政府购买环境宣传教育服务方面的一次有益探索。
    项目主办方表示,未来,小额资助项目在资助领域方面,将以上述四家环保组织的工作作为蓝本,借鉴评估、审核、执行、监管等各环节经验,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类型,吸纳在更多领域开展工作的环保组织进来。另外,明年将加大资金投入,并考虑采取众筹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以支持更多环保组织开展环境宣教服务,影响更多公众

(责任编辑:admin)
  •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中华环境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腾讯微博中华环境腾讯微博
  • 公众微信账号

    公众微信账号公众微信账号
分享到:

中华环境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原创或中华环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环境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授权转载,需注明“来源:中华环境网”。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华环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acef_jlg@163.com

文章排行榜

  • 24小时点击
  • 每月排行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