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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活源头水 偿清一江水 ——绩溪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十年回溯

时间:2018-12-19 14:15来源: 未知作者:周明助 章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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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地处长江水系与钱塘江水系的分水岭,是新安江重要源头,登源河、扬之河和大源河三大河流构成绩溪新安江流域主体,绩溪国土面积1126 平方千米,新安江流域面积达880.76 平方千米, 占县域国土面积的78.2%,占新安江流域总面积的7.7%、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总面积的13.07%。宋代杨万里在《新安江水自绩溪发源》一诗中盛赞绩溪奇山秀水“泉从山骨无泥气,玉漱花汀作佩声”。绩溪最特殊的河流地貌就是居徽之巅,四水外流, 没有入境水。惟其如此,其县域水生态保护任务异常艰巨,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2008 年,财政部、环保部开始酝酿在新安江流域首推跨省生态补偿,时任绩溪县长的潘万金亲赴省政府参加工作汇报与规划答辩。绩溪至此拉开了参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改革实践的序幕。十年来,尤其是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绩溪县委县政府在以习近平新时期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带领全县上下,紧紧抓住国家首个跨省生态补偿体制机制创新的契机,咬定青山,抓机制,谋转型;争项目, 重投入;强管理,严监管。一步一个脚印,成就了从屡被邻县投诉的劣Ⅴ类出境水质到今天稳定Ⅱ类优良出境水质的骄人成绩。十年之功,桑田巨变。

十年补偿之功 生态立县巨变
    自改革开放之始,绩溪就开始了“强工富县” 的艰难探索。一度也有了工业经济总量上的攀升, 但在生态环境上却导致了狼烟四起和废水肆流的恶果。曹渡桥上游一千米的河段,集中了化肥、制革、草浆造纸三家排污大户,年废水排放量数百万吨, 曹渡桥下游河段连年被上级环保部门定为劣Ⅴ类水质,基本失去水体功能。友邻歙县不堪污染,投诉不断。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给爬坡中的绩溪在谋划发展的指导思想层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启迪,工业与生态并重逐渐成为绩溪社会经济发展的主题,“绿水青山”、生态环保成为决策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考量。这一时期正是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酝酿、启动和推进的重要阶段。绩溪县委县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规划,争取政策,会同黄山市同步开展试点,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绩溪生态环境治理和转型发展的重要探索期、胚胎期。
    2015 年,中共绩溪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会议正式确立了“生态立县、文旅强县、创新活县、和谐兴县”四大发展战略,“生态立县”成为四大战略之首。至此,绩溪的转型发展进入了全新的生态优先发展期,随着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成为绩溪全县上下的共同心声。这一时期,是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成熟和完善的关键阶段,也是绩溪绿色发展转型实践的培育与成熟期。可以说,绩溪的社会经济发展始终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创新实践节拍一致,同步发展。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探索实践的十年,绩溪首抓体制机制创新,围绕生态补偿与转型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绩溪县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 《绩溪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绩溪县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15 年,在县委层面成立了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2016 年,委托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编制《绩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 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与此同时,在河长制、林长制的探索实践中,绩溪始终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屡获省委市委表彰肯定。三产结构比例由2010 年的21.2: 48.6:30.2 调整至2017 年的13.1:46.5:40.4。2017 年,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39.2%。人均用水量总体、万元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逐年下降。与2011 年相比,2016 年三项涉水指标下降幅度分别高达23.80%、231.8% 和43.5%。
    2017 年,绩溪收获了生态文明创建的巨大丰收,如愿跻身全国首批46 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市) 县, 安徽仅三个县市获此殊荣。

用好政策杠杆 放大项目效应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启动以来,绩溪共获得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3.7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3 亿元、浙江省资金0.6 亿元、安徽省资金0.8 亿元。为用好这些来之不易的政策资金,县委县政府和环保、财政、审计等部门在项目筛选上认真调研,精心谋划,好中选优; 在资金投放上严格把关,程序到位,宁缺毋滥。先后安排了编制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农村面源污染、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点源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工程、能力建设等6 大类百余个项目。主要涉及重要河流生态环境治理、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截污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或搬迁以及规划编制、科普宣传、监测能力提升等领域,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效应。为更好地发挥项目资金的示范引领和杠杆作用,县财政千方百计压减行政开支,配套投入的建设资金达6.5 亿元, 这对一个财政小县来说,殊为不易。
    几年来,绩溪大力实施扬之河、登源河、大源河等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通过河道生态护岸护坡、底部清淤等工程措施,修复水生态系统。今天的绩溪,漫步登源、扬之河畔,随处可见水清岸绿鱼跃的风情景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日处理5000 吨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都已建成运营;提标改造后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如泉。全面完成了新安江流域范围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开展了农村污水和垃圾整治、改水改厕为核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狠抓生态整治 永葆绿水青山
    全面持续推进河长制、林长制,设立了从县到村全覆盖的三级河长和四级林长,河长、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及巡查、督查、督办等制度有效落实。在生态保护领域,持续开展了针对采砂制砂、小水电、非煤矿山及黏土砖瓦窑违规项目的专项整治。23 个砂石整治场点,已完成整治清退17 个。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出台了《绩溪县非煤矿山关闭退出补偿奖励办法》,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了现场核实、评价,对问题矿山,责成从严整改或关闭。对全县48 座小水电站进行了摸底登记,3 座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电站已断网断电、拆除设备设施; 9 座停产电站现正在制定清退关闭方案;其它36 座电站正按整治任务清单整改。黏土砖瓦窑集中整治和乡镇集中殡葬区改革正有序推进。清凉峰自然保护区16 个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推广试点经验 实行全域补偿
    在总结新安江生态补偿实践的基础上,绩溪于近期制定出台了《地表水断面达标管控方案》,在宣城市首家建立了县域内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这一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考虑乡镇财政特点,以纵向补偿为主, 对断面水质优于管控目标的,由县政府对相关乡镇予以奖补;未达到管控目标的,由责任乡镇向县财政缴纳污染赔付金。这项全新的体制创新,标志着绩溪县域内生态补偿实践已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运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地方绿色发展,是国家和地方试点新安江生态补偿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践的过程中,也显现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绩溪这样的欠发达地区,造血功能仍显不足,制约了补偿资金的杠杆效应;生态补偿多在政府层面推进, 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明显,民间资本基本没有进入补偿领域;一些公益项目囿于政策瓶颈难以实施。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地方政府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观的学习,在改革中破解难题, 解决瓶颈。
    敢问新安江水清,改革扬帆正当时!
(作者单位:安徽省绩溪县环保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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