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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减污降碳协同发力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时间:2021-04-13 16:05来源: 未知作者:高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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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世界庄严宣布,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十四五”时期是推进碳减排、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山东省济宁市作为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煤电产业奠定了工业基础,同时也造成产业结构偏重、用能结构单一、污染排放总量大等突出问题,完成碳减排任务艰巨繁重。如何在“十四五”时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减排关键性突破,济宁市科学谋划,逐步明确了路线图和实现路径,突出绿色发展导向,减污降碳协同发力,深入实施治污攻坚和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聚力突破生态强市,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出济宁贡献。

大力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推动高耗能企业升级改造。根据污染源普查清单、源解析清单及在线监测数据等情况摸清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前200名的企业,明确主要排放污染物,根据耗能、污染程度以及经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排名。加快推进压减燃煤机组,关停4家燃煤电厂9台机组。实施高耗能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和新能源替代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聚焦化工、原料药制造、造纸、电镀、印染、食品加工等工业企业,加强固定源氮磷排放控制和排放监管。推进煤矿、化工、造纸、热电等32家重点工矿企业自备井水源替代或污染治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实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施精细化、信息化“一证式”管理。严格产业环境准入标准,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关停耗能、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产能,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力争到2023年,全市COD、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8.2%、8.2%、9.8%、9.8%以上。

加快推动绿色生产方式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培育、现代物流和数字经济发展。发展高端装备产业,聚焦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矿山装备等7大方向,打造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煤化工、精细化工等4大方向,大幅提升化工产业高端、绿色、安全发展水平。聚焦电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工业机器人等5大方向,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聚焦新能源储能装备、氢能等4大方向,建设具有济宁特色的新能源产业示范基地。聚焦稀土新材料、特种功能材料、碳纤维等6大方向,打造全国知名碳基新材料基地。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坚持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清洁能源倍增行动。发展高品质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康养,培育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环保服务等新型生态服务业。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加快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技术创新,建设鱼台节能环保产业园、邹城清洁能源基地、经开区环保装备产业园、嘉祥环保能源基地,推动造纸、建材、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打造完整的工程机械、农机机械、专用车、矿采机械零部件再制造产业链,争创国家绿色发展样板区和国家重要的再制造生产基地。以生态环保产业项目为抓手,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引导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政策、融资环境,形成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局面。

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大力倡导“绿色发展人人尽责、生态文明大家共享”的良好风尚,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将生态环境教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施固废环保产业园、中节能元泰填埋场项目,新建3座餐厨垃圾处理厂、3座建筑垃圾处理厂,实现市区垃圾分类处置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积极创建“无废城市”。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绿色出行,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建设,创建国家绿色交通城市。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6万个,全市公共停车区域、机关单位停车场、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占车位比例不低于15%。积极推动绿色建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打造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新建建筑的40%以上。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推行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等方式,三年内全市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发挥群团和社会组织作用,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环境标准政策制定,推广先进、适用治污技术,强化行业自律。深入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全面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

  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以南四湖区域、采煤塌陷区为重点,以主要河流水系、大型水库等为拓展,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推进南四湖湖区、白马河、泗河、新薛河等生态破坏地区湿地建设,完善自然湿地保护网络。加强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对任城区、鱼台县、微山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等县(区)南四湖周边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采取工程措施,修复水面生态系统。严厉打击非法采石采砂,强力推进石材加工、矿山行业整治升级,完成山体修复1900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在禁采区内,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开展增殖放流,科学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每年放养各类优质鱼苗2500万尾。对保护区缓冲区及核心区1.2万公顷退养池塘进行原位生态修复,种植莲藕、芡实、菱米等水生经济植物,改善退养区域生态环境。加快构建“一环八水、十二明珠”城市生态格局,构建全域生态廊道,尽快建成国际湿地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多措并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大市场化、法治化治理力度,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建立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大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力度,推进工业用地“亩产效益”评价。实施节水行动,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察和综合执法。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推动行动长效保护机制。建立市级常态化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体系,启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和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及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逐步将温室气体监测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实现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流域共治和协同治理,建立健全地上地下、陆水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形成绿色发展大格局,加快建设美丽济宁。

(高广勇,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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