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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力推进多方参与

时间:2021-08-09 14:54来源: 中华环境作者:马军 阮清鸳 丁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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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大量借助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不但推动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也有力促进了多方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历史性进展。根据《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上升至87%;劣5类水体比例下降到0.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指标持续下降。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得益于行政、立法和司法手段的有效应用,也得益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参与。在诸多因素中,2016年开启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无疑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它不但督企而且督政,以雷霆手段查处了大批污染企业的同时,也查处了大量不作为的地方官员,长期以来形成的“GDP至上”的政绩观开始扭转。
  一般认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政府“命令与控制”的极致应用,核心是借助中央政府强大的行政能力,破解环境保护的难题。然而,当我们仔细观察又会看到其并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命令与控制”手段,而是大量借助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不但推动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也有力促进了多方参与环境保护。

督察全过程信息公开极大促进社会知情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包括督察具体工作安排、边督边改情况、突出问题和案例、督察报告主要内容、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督察问责有关情况等情况的公开,以及过程接受公众监督,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多方积极参与。
  在持续收集整理环境信息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多在其官方网站开辟专题专栏公开督察工作信息,包括边督边改情况、突出问题和案例、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根据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开发运行的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平台统计,2016年以来通过上述网站专栏和各级环境部门官方微博与微信公众号,蔚蓝地图共计采集到1万余家企业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中被群众投诉举报,经过核查明确投诉属实,涉及11666次。
  而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启动同步,数量庞大的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的信息也得到了全面披露。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发布的相关统计显示,全国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4.7万个。
  根据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平台统计,通过采集、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名单,经过进一步清洗,共生成近49万家企业建设项目违规记录。其中43.6万家企业此前未收集到任何公开的环境违规记录,占总清理企业量的88.98%。
  这一大规模的信息公开,对于社会知情和公众参与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对公众举报投诉重视前所未有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公众举报监督的重视堪称前所未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包括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和立卷归档等程序环节。在进驻阶段,公众来电、来信举报的受理是督察组重要工作之一,因而在督察组进驻期间,会发布进驻信息公告,向社会公开专门设立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举报热线电话和邮政信箱。
  仅在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中,三年中共受理群众举报21.2万件,解决身边环境问题15万余件,31个省(区、市)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问题2069项。
  我们注意到,基于公众投诉举报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使得部分反复投诉但长期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得到解决,不仅回应了群众关切,震慑了违法企业,更有力地打破了地方长期存在的保护伞。
  以江苏盐城市辉丰公司为例,2018年该大型农药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在督察中被发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造成周边土壤、地下水污染等违法行为,线索就来自群众投诉举报。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部通报盐城市辉丰公司严重环境污染及当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专项督察情况》显示,2013年至2018年,盐城市及大丰区党委和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收到上级转办或群众直接举报涉及辉丰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案件就达130余件,但均未引起盐城市及大丰区党委和政府及其环保部门的重视,直至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对辉丰公司污染问题进行专项督察。
  根据蔚蓝地图不完全统计,类似这样的公众反复投诉被调查确认属实或部分属实的案例,就多达392家,涉及817次。

有力赋能绿色供应链和绿色金融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及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发现并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网站披露的违规问题,被蔚蓝地图数据库收录后,也广泛应用于国际国内品牌企业在中国的绿色采购工作中。这其中既包括苹果、戴尔、阿迪达斯、耐克等国际品牌,也包括华为、李宁、朗诗等国内品牌中的佼佼者。这些品牌企业借助这些环境监管信息,检索并识别上游供应商是否存在环境违规问题,并利用采购订单激励供应商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持续提升环境表现。
  截至2021年6月,近百家国内外品牌累计推动超过1.4万家次的供应商企业就环境违规和信息披露与IPE开展沟通。其中,3344家企业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及违规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监管记录做出披露说明,1557家企业通过绿色选择第三方环境审核,对相关环境问题整改的有效性进行了验证。
  以衡阳一家电源企业为例,2017年5月,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接到群众信件举报,信件内容显示该企业“大量生产镉镍电池,偷排大量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为欺骗环保部门,对外号称生产锂电池,镍氢电池,实则生产镉电池。”经调查,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衡阳市已办结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中,企业查实属实的违规问题为,“该公司雨水未进入园区管网”。
  在企业的品牌客户的推动下,该企业就其历史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包括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对雨水污水总排放口进行改造建设(如下图),并通过蔚蓝地图向利益方公开披露了上述措施及环境合规现状。
  在绿色金融领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2020年起,携手IPE积极探索建立全流程动态实时监控的环境风险跟踪评价模式,基于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库收集的包括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在内的监管信息,运用蔚蓝地图企业动态环境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对企业环境风险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测算信贷存量客户环境排放物和能源使用数据,推动客户公开环境信息,制定有效环保措施,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     

建议督察锋锐指向机制化痛点

  当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经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新格局,我们建议督察的强大力量,进一步指向当前环保机制中存在的痛点问题。
  其中一个重大的痛点,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亟待加强,范围也亟须扩展。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明确为“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提高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不仅有利于企业强化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也有助于多方参与社会监督,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当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仍是一个痛点。以企业自行公开的在线监测数据为例,它开全球之先河,已经成为环境执法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抓手。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
  但当前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质量问题亟待解决。2021年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河北唐山突击检查私家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过程中,发现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期,生态环境部对重点区域开展的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擅自频繁修改参数,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烟气采样偷梁换柱,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自动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等违法行为。
  当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范围,与建设生态文明、保护公众利益的需要,亦有较为显著的差距。一般性废气、废水和固废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所披露,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排放数据仍存在显著差距;而与实现“双碳”目标关系密切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披露更是十分有限。
  为协助企业开展上述工作,蔚蓝地图数据平台开发了污染物排放转移PRTR披露表,并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发了“中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平台”。我们期待可以通过环保督察,将环境大数据和相关IT技术更好地加以应用。在测算的基础上,企业可以利用PRTR和碳数据表,向社会披露资源能源使用、一般性污染物、特征性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通过测算披露,企业可以从“摸底排查”开始,设定减污降碳目标,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增强产品的绿色低碳竞争力。
  综上所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并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命令与控制”手段的强化版,而是有效借助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动员多方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期待这一良好实践,能够在持续开展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得到延续,并进一步扩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绿色低碳发展,同时助力建成一个多元参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马军、阮清鸳、丁杉杉、李谟婷,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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