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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部门联合开展涉危废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时间:2021-04-13 09:14来源: 中国环境报作者:王雯 晏利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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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召开全省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誓师大会。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将全领域、全地域、全过程、全方位排查整改各类环境污染问题,以落实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为主线,以部门协同打击大案要案为着力点,以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环境安全为立足点,提高环境执法的实效性和震慑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更优环境秩序。

  “行动将在拉网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对象,特别是危险废物跨界跨省倾倒、开发区问题、企业偷排漏排、弄虚作假等,彻查企业反复治、治反复,屡教不改的问题,打出环境执法的震慑力、权威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介绍。

  签订加强执法协作备忘录,构建“双剑合璧”联动力量

  严打环境犯罪,离不开环保公安“双剑合璧”构建的紧密联动力量。

  早在2012年,浙江省环保、公安部门就启动联合执法机制。2018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与公检法机关联络机构全覆盖。去年10月,浙江省公安厅成立食药环知侦查总队,以专门力量侦办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力促进“两法”衔接。

  “十四五”开局之年,如何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迭代升级?

  会上,浙江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再次联手“结盟”,签订了《全面加强执法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开启环保和公安联动机制以及行刑衔接工作的新起点。

  据介绍,《备忘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治水、治气、治土、固废、环评审批、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8大重点领域,共10类严重环境污染行为。

  双方将以全面建立高水平行刑衔接为目标,建立监测预警、综合研判、情报导侦、联动作战的执法合作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护航美丽浙江建设“金名片”。

  “此次行动中,我们将按照《备忘录》要求深化协作联动,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线索,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建办案专班,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打击、联合督办,对危废非法倾倒、偷排漏排、弄虚作假等各类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挖深挖透,实现‘端窝点、斩链条、打源头、破大案’的目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锦介绍。

  同时,双方还将共同推进公安机关环境违法犯罪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将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信息纳入公安机关预警监测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线索情报线上实时共享。

  “我们将按照‘有案必侦破、露头必狠打、违法必严惩’总要求,向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发起重拳出击,对接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工作,全方位收集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击环境犯罪链和黑灰产,畅通案件移送、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渠道。”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表示。

  聚焦精准高效目标,建立环境问题排查见底、闭环管理机制

  杭州市以企业“环保码”动态反映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安全风险状况,成为精准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情报中心”。

  湖州市开发建设企业自巡查系统,借助“大数据”智能手段提升执法精准水平。

  嘉兴市借助“三大十招”智慧平台,建立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手段发现的问题库,实现对环境问题的精准分析、统计……

  聚焦精准高效目标,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全省各地正不断探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让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此次专项行动,也成为落实这一发现机制、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载体和契机。

  “今年是‘发现机制落实年’,要通过实打实的行动,通过这次专项行动的实践,推动各地加快提升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充分展示发现机制建设成果,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拉网清零’工作,拉网查找问题、闭环整改隐患,做到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方敏厅长介绍。

  据了解,行动将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全面梳理问题线索,确保排查精准有效。

  “线上”,即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强化数字化管控,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线下”,即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五项检查重点,以及数字化手段提供的问题线索,科学严密制定排查计划,确保监管对象应查尽查,环境问题精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同时,全省各地将形成市、县(市、区)两级环境污染问题清单,建立排查、交办、整改、督办联动闭环机制,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实施“一个问题、一套工作措施、一个牵头部门、一名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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