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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信仰

法治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所谓“不别亲疏,不分贵贱,一断于法”。在对权利的维护上,法治比人治更为公正:不会趋炎附势、差别对待,而是给予每个公民平等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大家平等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得到平等救济。就环境法治建设来说,同样是这样。想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制度具有根本性。
 
培养公民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
最好的法律不仅仅是印在纸面上的条款,也不仅仅是写进判决书里的文字,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中的行为准则。因此,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成为社会信仰。新时代的中国人应展现较高的法律素养,主要表现为培养起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
如今法治概念的内核精神已经有了基本共识,人们对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达成一致,更多的人习惯找法律、走程序,而不是托关系、找门路。
以环境法治来说,是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环境保护目标。首先在法治意识和观念的层面,全社会成员都应当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观念,才能够形成环境治理的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其次,法治意识和观念上升到理念的层面,能够对环境保护制度建构和司法实践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最后,人们的内心价值观上能够形成对法治的认同和尊崇,将依法进行环境保护外化为生活方式,这才能说法治信仰形成。
  
法治信仰重在维护法律权威
对于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中国来说,培育和践行法治这一核心价值观并非易事,需要从制度到精神上改变人治的做法和观念,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原则,形成法律理性。
树立法治信仰,关键在于尊重法律的权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保障权利。在法治社会,法律不仅是治理国家的工具,而且是规范社会关系、裁判纠纷诉讼的主要标准,必须得到充分认同和严格遵守。领导干部树立法治信仰,须切实尊重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克服人治思想,避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坚决反对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制定和推行违反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定的土政策、土办法,自觉坚定地按照法律规定用权履职、推动工作。克服特权思想。平等是法律的生命。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才有权威和公信力,法治才能得到实现。
法治思维与特权思想是格格不入的,培养法治思维必须克服特权思想。现在,有的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认为法律只管群众不管自己,遇到用法律约束自身或本部门行为的时候就有抵触情绪,这也是在环境问题上执法困难的原因之一。克服特权思想的关键在于:公心在先,克服私心,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的目的是保护和实现人民的权益,而不是谋一己或小团体之私利。
增强程序意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法治的两大要件。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因此,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还必须切实增强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要彻底改变环境执法现状,提高执法效率,就必须完善环境执法程序,使环境执法规范化、程序化。
只有在法治的大氛围中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才能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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