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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河修复经验

时间:2014-03-18 14:36来源: 未知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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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河流经瑞士、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等9个欧洲国家,是沿途国家的饮用水源,但是,莱茵河曾经一度因为水污染,被称为“欧洲下水道”、“欧洲公共厕所”。
为修复莱茵河水污染,1963年,在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ICPR)框架下签订了合作公约,奠定了共同治理莱茵河的合作基础。但就是这样一个仅有12位工作人员的民间组织,却有条不紊地管理着莱茵河。据了解,从1980-2005年,流域国家为莱茵河污染治理一共投入了200亿~300亿欧元。在经历了十多年的生态系统整体恢复计划后,莱茵河的污染治理终于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逐步恢复。
 
统一的管理框架
ICPR于上世纪90年代通过“莱茵河行动计划”,这被称为莱茵河日常养护“国际公约”。治理行动由ICPR全权管理,委员会主席由各成员国的部长轮流担任,管理上采用部长会议决策制,决策的执行是各成员国的责任。
 
流域下游国家唱主角
按照制度设计,尽管委员会主席按照规定期限轮转,但委员会的秘书长却总是来自于最下游荷兰。因为荷兰受水污染危害最大,对于治理水污染最有责任心和紧迫感,最能够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说话,因此也最具发言权。
 
实时监测跨界防污
莱茵河沿岸各国共同成立污染防治中心,治理期间,在两国边界设立水质监测点,通过双边共同参与监测,明确排污责任,并通过协商确定上游国家减排目标。同时,对河流进行24小时全方位监测,政府、企业、公众协调运作。据悉,莱茵河流域现有通报监测站点数十个,设立的注册通报员上百人,并形成联合监测系统。这些站点除了保证航运水深要求的常规水文监测外,更加注重监测水质变化,并实时地在网上公布,供各界参考查询。
 
严格控制排污问题
ICPR的操作方式不是简单地关闭工厂,而是通过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厂,采用新的环保设施手段,处理工厂排放物。同时,推动政府制定严格的排污标准和环保法案,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三废”未经处理达标,不得排入河流和大气之中。而莱茵河周边的化工企业都非常重视保护水体,以巴斯夫为例,巴斯夫的污水处理厂共有五个生化处理池,每一环节进行电子监测,中央系统有总检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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