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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遵规守矩的现代公民

时间:2014-07-16 15:04来源: 未知作者: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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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3日傍晚五点半,在北京国贸附近的一辆815路公交车前,各路“武林高手”上演了挤公交车的“绝活”。CFP/供图
    白天环保,晚上污染,检查时环保,走后污染,治污设备环保,偷排设备污染……这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不良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归纳总结”。有人分析这种现象,认为是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逐利结果。但在笔者看来,其实不然,逐利固然是企业的本性,但只是一种诱因,产生这种行为的真正原因则是规则意识缺失。
  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本是企业分内之事,但在目前的中国,毫无顾忌地破坏环境,肆意妄为地偷排漏排,可谓屡见不鲜。其实,何止环境保护领域,在日常生活中,小到闯红灯、排队加塞、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到“走后门”、行贿受贿、搞特权、生产假冒伪劣商品,不守规则似乎成为时下的一种常态。
  有一则流传甚广的小故事:有个中国小伙子在美国留学时深夜闯红灯,他的美国女朋友惊呼:“你怎么可以闯红灯”,两人不久后分手了。回国后小伙子吸取教训,规规矩矩地等候每个红灯,而他旁边的中国女朋友却指责道:“晚上又没人,连个红灯都不敢闯,真不是男人!”两人不久后也分了手。
    曾引起社会热烈讨论的“中国式过马路”,堪称不守规则的经典代表,网友调侃:“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针对这种现象,当时从线上到线下,从新兴媒体到传统媒体,铺天盖地的批评之声,振聋发聩,但一阵热潮过后,一切归于平静,闯红灯者依然故我。
  古老的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形成了高尚的道德情操、规范的礼仪制度和优秀的传统美德,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如今,国还是那个国,邦也还是那个邦,但礼仪却渐行渐远,就连乘车排队这种小之又小的事情都做不到。在北京,随处可见这样的场景:很多公交车站都有身穿黄马甲、手执小红旗的志愿者引导大家排队上车,但公交车一到,大家依然还会蜂拥而上,争先恐后互不相让。
  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人把这句话奉为圭臬,作为为人处世的金玉良言。办事常常不走程序,习惯找关系、用金钱、借权力、走捷径。而真正守规矩、讲原则者,却被讥笑为迂腐死板,没有开拓精神。于是,在有些人心里,规则可以灵活掌握,法律富有弹性,秩序可以随意调整。
  早在几千年前,先贤孟子就教导我们“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劝诫人们要自觉遵守条例法度。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物质文明快速进步,伴随而来的却是精神文明的沦落。时至今日,国人不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而是被世人打上了“不爱守规矩”的标签。这究竟是何缘故?
  在百废待兴、物质匮乏的年代,我们倡导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鼓励人们大胆开拓创新,大力发展生产。在这一号召下,人们逐渐摆脱先前种种思想束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发家致富。但硬币总是有两面,这种重结果轻过程的方式也从根本上破坏了人们的规则意识和道德观念,越来越多的人转向只顾自身和眼前利益的“实用主义”。
  有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不计后果,容忍破坏环境的行为,甚至以牺牲环境来换取GDP的一时增长;有些人为了发财致富,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抛之脑后,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身试法;有的企业为了赚钱,大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甚至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全然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而破坏规则代价低是人们逾距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比如,在中国内地,过期不交水电费至多交一点滞纳金;但在香港,这种不守规矩的“小事”已触犯了法律,会收到法院传票。
  时下,不守规则反倒演变成一种规则,美其名曰“潜规则”,而这种潜规则带来的就是各种不正之风的盛行。良心不再值钱,规则不被遵守,任何人都可能突破“善与恶”的界线,模糊是与非的观念,越过良知与道德的底线,甚至违法犯罪。
  日前,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依法逮捕了建滔(河北)焦化公司非法排放涉气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3名犯罪嫌疑人。据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建滔(河北)焦化公司工程部经理张某某明知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活性污泥死亡、蒸氨废水不能达标处理的情况下,向总经理王某某汇报后,继续将未达标处理的污水用于熄焦塔补水,致使污水中有毒物质挥发酚在熄焦时被直接排入大气,造成严重污染。此外,张某某还指示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每天晚上对其在线监测设施烟尘仪电位器进行调整,致使在线监测数据一贯控制在环保标准化规定数据值范围以内,从而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
  其实,无论是企业违法偷排漏排、破坏环境、还是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抑或请客送礼、走后门,究其本质,则是一些民众行为方式只考虑个人便利,只顾及自身利益,而罔顾法律规定,规则意识缺失。
  社会之所以制定各种规则,目的是保障大多数人的权益,实现公平公正,维护公共秩序。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只有每个人都遵守规则,才有真正的公平公正;也只有当“规则意识”深入人心,社会才能和谐稳定。而一旦规则不被遵守,法律不被执行,人们的行为没有约束时,守规则的人将吃亏,不守规则的人则得利。在这种无序状态下, 将没有人愿意秉公守法,道德与良知将被抛弃,“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将被奉行,社会秩序将遭受严重的破坏,公平公正更无从谈起。
    马路上,红绿灯就是交通规则,按照红绿灯指示过马路,就是对规则的遵守。只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在保障其他路人利益的同时也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一旦有人闯红灯,破坏这种规则,就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害人害己。据统计,全国98%的交通事故都与不守交通规则有关。
  法律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底线,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国正在开展法治社会建设,确立法治意识和理念,最重要的就是要确立公民规则意识。因为,法其实也是一种规则,法治社会同时也是一个规则社会,离不开社会成员对各种规则的尊重和遵守。当每一个人都将法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和谐的社会才能最终形成。
  规则意识也是一种信仰,需要一种对公序良俗发自内心的坚守。今天的中国,物质的丰裕已无须赘言,腰包越来越鼓,房子越来越大,汽车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宽,可喜可贺;但拥有日渐丰富的物质生活,思想却还是停留在落后的年代,就令人堪忧了。如果古人倡导的诗书礼仪,在今天能够蔚然成风,真正融化在国人的血液之中,那么,在宽敞的道路上,我们的汽车也就能畅通如行云流水了。
  遵规守矩的规则意识不仅关系到社会的有序运转,而且关系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孟子曰:“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是不能也;为老人折枝,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加强规则意识培养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习惯,以公共精神,涵养公共文明、培育现代公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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