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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谁家?

时间:2015-03-24 16:59来源: 中华环境杂志作者:成亚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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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元旦前夕,央视曝光了山东“鲁抗医药”大量偷排抗生素废水、浓度超自然水体万倍的情况。除此之外,“鲁抗医药”还被指存在与第三方运营公司联手造假污染数据。有媒体披露,2014年“鲁抗医药”造假环境监管记录达7次之多,当地环保部门曾分别给出限产治理等处罚措施。
  事件一出,立即引发舆论哗然。媒体纷纷猜测,新修订《环保法》2015年开始实施后,第一个被拿来“祭旗”并给予巨额处罚的,会否是“鲁抗医药”?
  作为一家大型医药企业,“鲁抗医药”为何出现如此之多的环保问题?有媒体分析:一是“鲁抗医药”主要生产原料药,而原料药产能过剩、价格低、不挣钱;二是错过了从原料药向制剂生产转型的黄金期,缺乏高附加值产品;三是别人在偷排,若“鲁抗医药”不偷排就等于吃亏了。所以,为了降低成本,增加赢利能力,就以外部的不经济性来换取内部的经济性,也就是把污染排向社会,把赢利留给自己。
  且不论这些分析是否准确,但的确是一些污染企业的思维定式。面对污染,他们的精力往往不是用在污染治理和调整结构方面,而是用在如何偷排方面;甚至有个别环保工程承包商,还帮助业主单位搞偷排。大家都把劲头使在外面,结果是让全社会承担了污染的恶果。 
  形成这种思维定势的原因固然多样,但缺乏严格的法律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体系也相对完善,但就是在处罚方面心慈手软,从而导致对违法排污企业缺乏威慑力。即使执法者将手中的“大棒”挥舞得虎虎生风,但落到违法企业的屁股上时,却像挠痒痒一样。这不能不使人疑虑,环保法律究竟是令行禁止的法还是纸老虎?
  以2010年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为例。当年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此事一出,引起各界高度关注,随后进入司法程序,紫金矿业股价也因此下跌到最低点。但令人瞠目的是,紫金矿业在经过处罚后,股票却连番上涨,罚款金额只是其利润的九牛一毛。
  而2010年4月,英国石油公司因深海钻井事故导致墨西哥湾石油泄漏,酿就美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生态灾难。在美国政府的压力下,英国石油公司BP同意设立200亿美元基金,赔偿因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而生计受损的民众。
  两相对比,我国对紫金矿业的处理过于“仁慈”了。而这“仁慈”,则源于法律的软弱。地球人都知道,如果不把违法排污企业罚得肉痛,如果不让相关责任人受到惩处,中国环境恶化的趋势不可能扭转,结构调整也缺乏强劲的动力,建设生态文明只能留在梦里。
  新修订的《环保法》于1月1日开始施行了。这部法律提供了很多治理污染的新利器,如按日计罚制度、罚款无上限制度、对相关犯罪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等。
  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一部良法利器是不够的,应该像反贪打老虎、打苍蝇一样,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惩处。只有这样,才能震慑那些污染者,才能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才能迫使企业狠下内功,治污染、调结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迎来光明的前景。
  据媒体报道,1月31日,济宁市环保局通报了“鲁抗医药”涉嫌违规排放含有抗生素污水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称央视指出问题客观中肯,给予两位企业负责人处分,对其他直接责任人由企业予以追责。
  与前一阵的媒体报道相比,这个处理结果明显偏轻,巨额处罚的预期落空了。但是,不管巨额处罚的“花”落谁家,媒体和公众共同的期待是——新修订《环保法》要切实发挥“利剑”的作用,彻底斩除违法排污的行为,还我们一个优美、安全的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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